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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起事故一警钟:小三轮都是大事故 无论是被肇事还是肇事,伤不起更赔不起

齐鲁晚报 2019-01-22 05:34 大字

本报记者陶相银

日前,交警四大队通报3起涉及摩托三轮车或电动三轮车的交通事故.

3起事故的受害人一死两重伤,而涉及事故的三轮车及驾驶人存在无证、无牌、无保险、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后果严重。

两起事故一个模式

2个三轮车司机担次责,至今昏迷

2018年12月17日11时4分许,高区山海路的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门前,梁某驾驶面包车从基地出来由西向北左转弯,与沿山海路由北向南直行的一辆电动三轮车相撞,三轮车驾驶人孙某受重伤。

经查,77岁的孙某没有驾驶证,车辆也无号牌、无保险,事发时电动三轮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且孙某没有戴安全头盔。

交警四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梁某驾车未让直行车,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孙某无证驾驶、未按规定车道行驶,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自己承担次要责任。

民警介绍,事故导致孙某脑部严重受伤,至今医药费已花了十几万元,仍处于昏迷。

几天后,在山海路、兴山路的T型交叉口,又发生了一起几乎一样的交通事故。12月25日7时22分,蹇某驾车在该路口左转弯,74岁的曲某驾驶电动三轮车由南向北直行至路口,两车相撞,曲某受重伤。

这起事故导致曲某脑部严重受伤,至今仍在医院,医疗费也花了20多万元。

经查,曲某无驾驶证、车辆无号牌、无保险,事发时电动三轮车在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且曲某也没有佩戴安全头盔。交警四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同样认定蹇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曲某承担次要责任。

村路上不居中行车

摩托三轮撞老汉致死

2018年12月25日6时41分,初村镇辇子村村口处,55岁的王某驾驶一辆三轮摩托沿由南向北行驶,撞上了由南向北步行的78岁老汉孙某。

事故发生后,王某拨打了120,孙某被送往医院,王某在现场挪了车辆。12月28日,孙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查,王某没有驾驶证,其驾驶的车辆无号牌、无保险,事发时王某驾驶摩托三轮车靠路边行驶,与沿路边行走的孙某相撞。

四大队交警解释,这起交通事故中,王某不仅存在无证驾驶、车辆无号牌、无保险的违法行为,王某的车属于机动车,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没有施划交通标线的乡村公路上应居中行驶。此外,王某没在事发后第一时间报警,且擅自挪动肇事车破坏现场,给破案带来一定难度,民事赔偿只能由他个人承担。

三轮车上路要守法

尤其是切勿载人

在农村、城乡结合部,很多人为了方便出行而驾驶摩托三轮车、电动三轮车,此类车辆从质量、时速、功率等标准上,均已达到机动车标准,但安全性能较差,尤其是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普遍存在司机无证驾驶、车辆无牌无保险、灯光不合格、缺少反光标识、不佩戴安全头盔或戴头盔不系带、违法载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乱穿道、抢行等现象,给交通安全带来极大隐患,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往往导致人员伤亡,且赔付困难。

随着春节临近,大量村民赶集购置年货,不少人都搭乘电动三轮车、摩托三轮车出行。近期,交警部门也加大了对此类车辆违法行为的查纠力度,尤其是针对普遍存在的违法载人现象进行集中整治。

交警四大队民警分析,电动三轮车、摩托三轮车的安全性能较低,加上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一旦违法载人上路,极易发生群死群伤的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事故,驾驶人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且将承担巨额赔偿,而此类驾驶人往往家境并不富裕,受害人也难以得到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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