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6项专项附加如何扣除 专业人士为你解读
1月1日,新个税法全面实施后,不仅将个税起征点从3500元上调到5000元,切实减轻了中低收入者的税负,新增的6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也为百姓带来了很多政策红利。
新个税法已实施一周有余,仍有不少市民对6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具体细节不甚了解。6项专项附加扣除究竟包括什么,又该如何填报?近日,记者带着这些疑问,咨询了毕节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科副科长付开相。
子女教育、继续教育扣除有区别
据了解,6项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住房租金支出以及赡养老人支出。其中,子女教育支出与继续教育支出听着类似,却有一定区别。
子女教育方面,分为学前教育支出和学历教育支出,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属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专科、本科、硕士、博士教育)属于学历教育。按照规定,纳税人有子女处于学前教育或学历教育阶段,均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可分别按每孩每月500元扣除,也可由一方按每孩每月1000元扣除。
而在继续教育方面,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本科以下同一学历教育支出可以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支出扣除,也可以由本人按照继续教育支出扣除,但不得同时扣除。
“需要注意的是,若纳税人工作后再接受研究生及以上的学历教育,只能由纳税人本人申报学历继续教育支出扣除,其父母不能再享受子女教育支出扣除。”付开相说。
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只能选其一
在此之前,不少市民有疑问:“我在毕节城区买了房,可并不清楚是不是按照首套住房利息贷款的。同时,又在县区租房住,我能不能同时填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呢?”
对此,付开相介绍,住房贷款利息抵扣方面,必须界定为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利息支出,如果对方不确定是否按照首套住房利息还款,可以查询贷款合同或咨询贷款银行。若同时存在有住房贷款和租房的情况,可以将租房与住房贷款利息相比较,哪项合适就扣哪项,但两项只能选其一。
据了解,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首套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扣除标准为每月1000元,最长扣除时限不能超过240个月。
而住房租金方面,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未婚由本人扣除,已婚且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由承租人扣除,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可分别扣除。
“毕节的住房租金扣除标准为1100元每月,如果同时有首套住房贷款和住房租金支出的,就可以从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和住房租金扣除中选择一个,但只能选择其一。”付开相表示,若纳税人在毕节市辖区内(包括各个县、区)有住房,哪怕夫妻一方在毕节城区上班,另一方在县城上班需要租房,产生了两项支出,仍然只能享受其中一项抵扣。
大病医疗、赡养老人支出有限额
在大病医疗和赡养老人支出方面,也有一些相关规定。据了解,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是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万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万元的限额内扣除。
“大病医疗扣除设定了8万元金额上限,采取限额内据实扣除的方式,在次年汇算清缴时扣除。另外,赡养老人扣除也分两种情况,若纳税人为独生子女,每月按2000元定额扣除;若非独生子女,则可按均摊、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的方式扣除,但任何一方扣除限额最高不超过1000元,扣除金额合计不超过2000元。”付开相说。
付开相补充说,现在个人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的操作方式也很便捷,除了纳税人本人直接到税务机关柜台办理、填写纸质信息表报送到所在单位,由单位统一录入的方式外,还可下载“个人所得税”手机APP直接填报,或登录各省市电子税务局网站进行填写,减少来回跑趟的麻烦,十分方便。
据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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