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健欲做无罪辩护无人接案 律师:权健或面临数罪并罚
本报综合消息 权健事件继续发酵,央视新闻1月13日最新消息称,权健董事长束昱辉被撤销天津市工商联执委、常委、市商会副会长等职务。
据报道,束昱辉等18人刑拘后,权健欲花重金为束昱辉做无罪辩护,但无律师接案。
针对权健定罪一事,笔者咨询了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的李靖宇律师。他表示,根据本案具体情况,做无罪辩护并非毫无依据,这只是证据指引下的合理辩护思路选择。
李靖宇认为,《刑法》第224条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实际上是一种诈骗型传销,或者说,是一种传销形式的诈骗罪。构成本罪,首先要求商品为“道具型”商品,其次在销售模式的选择上采取“拉人头”或者“入门费”的方式,区别于团队计酬,最后,整体资金链断裂,进而导致购买商品的消费者被“骗财”。满足上述的状况下被定性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合乎法理的。如果仅是销售模式上的瑕疵,并未造成“骗财”事实的发生,定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或有难度。
根据权健案件的官方通报,警方也提到其“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因此,权健集团负责人很有可能被定罪。《刑法》规定,传销的最高刑期是十五年有期徒刑。不过,本罪只针对权健集团的组织领导者,一般人员不会被追究刑责。
通报中还提到虚假广告罪,李靖宇解释,本罪是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行为。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本罪一般可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
李靖宇认为,权健已经被媒体曝光出有虚假宣传的行为,因此可以追究主管人员的刑事责任。
从医疗自媒体“丁香园”曝光的情况看,如果要定罪,需要公诉人通过法医病理鉴定,证明权健与患者死亡有关,这个过程可能耗时漫长。另外,家属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单独提起侵权诉讼。他认为,如果证据都能够充分确凿,权健集团及其相关负责人可能会面临数罪并罚的局面。
(鑫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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