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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不能用“请家长”转嫁管理责任

黄海晨报 2019-01-14 09:07 大字

戴先任

近日,有学生向媒体反映,福建阳光学院艺术系要求,学生请假外出校园需要家长请假,家长亲笔书写请假条,并放身份证拍照,学生本人打印此材料来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此规定引起学生争议。(据中国青年网)

大多数大学生已经是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所以从法律上讲他们已经没有监护人。而且,学生家长很可能远在千里之外,对学生的大学生活知之甚少,相反,学校方应该比家长更了解在自己学校就读的学生,学校把是否同意学生请假的“皮球”踢给学生家长,这也有不负责任、转嫁责任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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