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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峰法庭成功调处一起民事纠纷案

定西日报 2019-01-14 08:12 大字

近日,陇西法院文峰法庭成功调处一起因欠债不还而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

许某、吉某甲系邻村村民,情谊深厚。2016年1月,许某打算在家养牛致富,但资金不足致使他迟迟不能起步。吉某甲知道后,主动找到许某,给许某拿来了10000元,借期四个月,月利率4%,因为急着用钱,许某二话没说就收下了,同时向吉某甲出具了借条。由于资金周转困难,许某没有按期还款。后吉某甲多次催要,直到2018年2月,许某向吉某甲偿还了8000元,余款承诺在2018年4月30日前还清。2018年3月26日,许某有事外出,吉某甲以为许某外出躲债,3月28日,吉某甲叫上吉某乙来到许某家,强行将一头正在怀孕的母牛牵走,由吉某乙饲养。4月6日,许某回家后,多次协商解决,但因承担利息的问题,双方始终未达成协议。9月4号,母牛顺利产下一头牛犊,吉某乙更不同意将牛返还。在乡政府工作人员调解无效后,许某将吉某甲起诉到法院,依吉某甲的申请,法院依法将吉某乙追加为本案被告。庭审中,吉某甲、吉某乙均提出反诉请求,吉某甲要求许某偿还剩余借款本息,吉某乙要求吉某甲偿还借款本息,并要求承担他饲养牛支出的饲料款及劳务费,不同意返还牛犊。由于双方意见分歧较大,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庭审结束后,法庭又邀请了当事人都比较信任的具有饲养经验的村民参与调解,最终达成协议:由吉某甲和吉某乙共同返还许某母牛及牛犊;按月利率2%计算,许某偿还吉某甲剩余借款本息7200元,吉某甲偿还吉某乙剩余借款本息8200元;许某承担吉某乙饲料款及劳务费共计4600元。张鹿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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