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规范”,才能更好发展
□董婧
1月9日,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正式发布《网络短视频平台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和《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100条。《规范》和《细则》针对网络视听领域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分别对开展短视频服务的网络平台以及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的标准进行规范。《细则》明确了21类、100项内容,“丧文化”“一夜情”“非主流婚恋观”等都不得出现在短视频中。(1月11日《鲁中晨刊》)
网络短视频现在很流行,抖音、快手、西瓜、火山小视频……可以说是你“未”唱罢我登场。去年五一小长假,重庆洪崖洞景区迎来了14.2万名游客,同比增长120%,成为全国最拥挤的地方之一,就是源于相关短视频的广泛传播。有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移动互联网用户已达11.2亿,其中短视频APP用户规模则突破5亿。但在用户规模不断增长的同时,也出现了部分短视频企业为了逐利恣意妄为,放任传播低俗、荒诞、恶搞甚至色情暴力等违法和不良信息,严重影响着网络短视频的健康发展。
为了进一步治理内容乱象,相关监管部门和短视频平台也在强化监管和内容审核,就如去年早些时候,工信部就约谈快手、抖音等短视频平台,也做出过应用商店下架的处理,但依旧没有刹住短视频平台的不正之风,一些平台更加为了追求流量,毫无下限地突破底线博取公众的眼球。其做法于德不符,于法不容。“非规矩不能定方圆,非准绳不能正曲直。”如今,相关行业协会发布新规,可谓恰逢其时。其内容也切中行业之弊,瞄准了公众最关心的焦点问题。比如规定开展短视频服务的网络平台,应当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资质,并严格在许可证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实行节目内容先审后播制度;建立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审核员队伍;网络短视频平台应当建立未成年人保护机制;等等。这些规矩让短视频的制作有资质、有门槛、有责任、有担当,短视频的发布与传递才能逐渐走上健康轨道,网络环境也才会变得越来越好。
同时,在短视频内容审核方面,细则也画出了21类100条具体红线,为平台审核提供了更直观可执行的依据。不仅弥补了缺少统一标准的不足,还扩大了审核内容的范围,既为监督机构和执法机关提供了便利,也为他们的处置提供了决策依据。如此一来,网络环境就真正地变成了一个法内之地,违法违规的短视频产品不能再通过玩“文字游戏”而逃避法律制裁,互联网用户也不必担心有“漏网之鱼”污染网络环境。
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不符合人民利益。当前,短视频行业已走到了十字路口,因内容监管未跟上发展节奏而导致的乱象丛生必须得到遏制。《规范》和《细则》100条的出台,无疑是为目前治理短视频乱象注入了一剂“强心剂”,相信经过不断努力,我们的乱象会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将会是清朗健康的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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