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一化工厂私设暗管向长江直排含剧毒污水 警方:人已抓了
近日,红星新闻记者接到江苏泰州群众报料称,自2017年以来,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圣泰科合成化学有限公司私设暗管,多次向长江下游排放未经处理的废水,其中含二氯甲烷、甲苯、氯苯等剧毒物质,严重污染长江下游和东海水域的水质。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江苏圣泰科合成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圣泰科”)位于泰州市所属的泰兴市虹桥工业园新兴产业区内,2006年在泰州市泰兴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主要生产医药中间体。工厂距离长江,直线距离约1公里。
1月9日,泰州市泰兴环保局环境执法大队负责人吴新圣向红星新闻记者介绍,2018年12月28日晚,环保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后,对江苏圣泰科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厂排污系统中一根软管直接插入到雨水井中,涉嫌向长江直接排放污水。经过对雨水井内积水采样监测,化学需氧量(COD)为3300mg/L、超标32倍,氨氮含量超标0.97倍。
当地环保部门向红星新闻出示的江苏圣泰科私设暗管的图片 本文图均为 红星新闻 图
泰兴环保局于1月4日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江苏圣泰科“立即改正私设暗管排放超标废水的违法行为”。红星新闻记者多方了解到,目前,该案已经移交公安机关;江苏圣泰科四名高管自1月2日、3日起,先后被公安机关传唤,至今未归。
泰州市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向红星新闻记者介绍,“人已经被抓了,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附近村民难忍污染,多数已搬迁
红星新闻记者在现场看到,江苏圣泰科厂房与附近村庄的最近距离不足1公里。走在工厂附近的村庄里,能闻到淡淡的刺激性气味。
众多屋舍门前张贴着“房屋出租”的信息,村庄内人烟稀少。八圩村村民牛瑞超(化名)告诉记者,“这里有污染,经济条件好的村民都搬到市里去住了。现在村里的房子,大部分都租给了在周边工厂打工的人。”
牛瑞超说,八圩村就在长江边,以前,村民们直接引长江水灌溉,“现在水井,打上来的地下水都是浑浊、刺鼻的,种的菜更不敢吃了。”牛瑞超告诉记者,此前,村里的水塘每年都有人承包,这几年,下了鱼苗后,鱼根本长不起来。
多名村民认为,村里水质的破坏,与邻近的化工企业江苏圣泰科有莫大关联。
附近村民的一块菜地与江苏圣泰科的厂房仅有数百米之隔
为此,村民曾多次拨打相关电话投诉,也和村委会反映过水污染、空气污染和噪音污染的情况。红星新闻记者获取的一份“泰兴公安信息快报”中提到,12月25日,一名网友在其微博上发帖举报:“虹桥镇江边的化工厂经常大半夜朝河里放污水。”泰兴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经过多年的产业调整,目前,虹桥工业园内的化工厂,仅剩江苏圣泰科一家,网友提到的化工厂“应该就是江苏圣泰科”。
该工作人员同时称,虹桥工业园区内的村民搬迁安置工作一直在进行,目前还没有完全结束,仍有部分村民居住在村里。在泰兴市区,一名市民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近年来,虹桥工业园区的居民大多都搬迁到了市里,“有的是搬迁安置来的,有的是因为那里环境污染搬来的。
红星新闻记者查询了解到,从前几年开始,泰兴虹桥工业园区一直在陆续进行安居拆迁工程。
化工厂副总经理:四名高管被带走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江苏圣泰科位于泰兴市虹桥工业园新兴产业区内,2006年在泰州市泰兴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主要生产医药中间体。该企业公司办经理助理印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工厂距离长江,直线距离约为1公里。
红星新闻记者就群众报料的“向长江排污”等信息向江苏圣泰科询问。该公司副总经理徐勇说,“厂里的污水,以前是自己处理、环保部门检测合格后排放。近两年,虹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管网建成后,由工厂前期预处理后,进入管网由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徐勇说,由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大约是从2018年开始的,在此之前,污水系由工厂处理、检测合格后,直接排入长江。
泰州市泰兴环保局公布的《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显示,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为:污水排污费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污染当量计征,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7元。对每一排放口征收污水排污费的污染物种类数,以污染当量数从多到少的顺序,最多不超过3项。其中,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污水排污费的收费额加一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对于冷却水、矿井水等排放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计算,应扣除进水的本底值。污水排污费收费额=0.7元×前3项污染物的污染当量之和,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污染物,应在该种污染物排污费收费额基础上加1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红星新闻记者问及江苏圣泰科污水排污费数据,徐勇称,“排污数量具体还没有完全统计,也没有结账。”
红星新闻记者多方了解到,江苏圣泰科四名高管自1月2日、3日起,先后被公安机关传唤,至今未归。对此,徐勇称:“只是协助调查。公安机关2号下午来带走了两个,3号下午来带走了两个,至今还没有回来。”
徐勇介绍,至今未归的4名管理人员分别为分管安环社责部(安全、环保、职业危害)的副总经理、安环社责部副经理(主持工作)、安环社责部经理助理和污水排放管理负责人。除“带走”了4名管理人员外,公安机关还调取了江苏圣泰科的公司资料。
江苏圣泰科涉排污案由泰兴市所属的上一级泰州市公安局立案调查,因此案同涉邻近泰兴市的靖江市(也属泰州市)华汇供水有限公司水源被污染一案,交由靖江市公安局侦办。
据徐勇提供的靖江市公安局调取证据通知书显示,因侦办的靖江市华汇供水有限公司水源被污染案,需调取江苏圣泰科的相关资料包括:1、2013年至今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2、2018年7月至今的生产记录(未调取);3、公司焚烧炉使用记录;4、公司排放污水至污水处理厂的相关记录(未调取);5、公司员工考勤表。
对于江苏圣泰科近年来的环保情况,徐勇说:“当地环保部门经常来检查,也被发现过不到位的情况,有被要求整改,后来也按照要求进行了整改,不存在向长江排污的情况。”徐勇还说,四名高管被带走“我们了解到是针对他们个人的,不是针对企业的,如果发现问题,我们会依法依规处理。我们目前已经进行了排污自查,具体结果还没有出来。”
环保部门:其私设暗管排污,COD超标32倍
红星新闻获取的相关资料显示,2015年,江苏圣泰科因水污染设施未经验收被处罚20万元;2016年,因私设暗管排放超标废水,被责令停产整改,并处罚金10万元。
对于江苏圣泰科否认排污,泰州市泰兴环保局环境执法大队负责人吴新圣感到很诧异。他说,“这家企业一直是环保部门重点监控的企业。自2015年起,我们先后对该企业进行了32次检查,远远超出国家规定的次数。”
泰兴市环保局历年来对江苏圣泰科的检查记录显示,自2015年1月至2018年12月,共检查32次
吴新圣向红星新闻记者出示了一份《泰州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该份材料显示,2018年12月28日,泰兴环保局执法人员对江苏圣泰科检查,现场发现该公司初期雨水收集池与污水收集池通过管道连接,管道中间设有三通装置,三通接有软管,另一端接入雨水井内,现场检查时未有水排放,现场对雨水井内积水采样,经监测COD为3300mg/L、超标32倍,氨氮29.6mg/L、超标0.97倍。
泰兴环保局向江苏圣泰科发去的《泰州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
1月4日,泰兴环保局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江苏圣泰科“立即改正私设暗管排放超标废水的违法行为”。
吴新圣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现场检查时没发现正在排污,“但是软管里没有水。如果不是执法人员经验丰富,揭开井盖对雨水采样监测,一条大鱼可能就从眼前溜走了。”吴新圣说,“有了这个监测结果,他说没排污,那是不可能的了。”
当地环保部门向红星新闻出示的江苏圣泰科私设暗管的图片
当地环保部门向红星新闻出示的在江苏圣泰科现场采样的图片
对于超标排污的情况,江苏圣泰科安环社责4名负责人分别接受了环境执法人员询问。其中102车间工艺员供述称:“车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先收集到车间废水储罐内,再通过管道排放到车间西侧废水收集池里,然后再通过管道输送至焚烧炉旁边的废水储罐,最后送焚烧炉焚烧处置;车间罐区雨水收集池专门收集罐区初期雨水,然后通过管道排放至公司污水处理站,不进车间废水收集池,后期雨水通过三通装置上安装的软管排至污水池旁边的下水道窖井。”
而当执法人员问及将后期雨水直接排至污水收集池旁边的下水道窖井前,是否对后期雨水进行检测化验时,该工艺员称:“不检测,完全凭经验。”并表示对后期雨水排至下水道窖井后如何收集处置并不清楚。
随后,泰州市泰兴环保局立即将情况汇报给泰州市环保局,并提交了处罚70万元的《泰州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报请泰兴市环保局审批。
吴新圣说:“上报后,我们接到泰兴市环保局通知,此案已经移交公安处理,依照刑事处罚先于行政处罚的原则,对《告知书》暂缓发布。去年12月30日,我们正在对一名负责人进行询问时,便接到了公安机关的通知,要求他配合调查。”
对于此案,泰州市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向红星新闻记者介绍,“人已经被抓了,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警方暂时不便透露更多信息。
(原题为:《超标32倍!化工厂私设暗管向长江偷排废水,警方:人已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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