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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个月内连发两起未成年人行凶血案,有网友呼吁降低刑事责任年龄 13岁弑亲少年只接受管束教育吗?

牡丹晚报 2019-01-08 10:19 大字

2019年新年前夜,湖南衡南县三塘镇初二学生、13岁的罗恒(化名)锤杀父母逃亡被抓,姐姐被送往当地福利院,罗恒这几锤下去,彻底击垮了一个家。

这是湖南一个月内发生的第二起未成年人弑母的案子。2018年12月2日,湖南益阳市沅江泗湖山镇小学六年级12岁的吴某,因抽烟不服母亲管教而持刀杀害生母,吴某“我又没杀别人,我杀的是我妈”的说法显示,他是法盲。那么,罗恒又是因为

什么原因杀害双亲呢?

>>案情还原 锤杀父母,彻底击垮一个家

衡南县公安局的协查通报显示,2018年12月31日晚7时许,三塘镇学塘村发生杀人案,在逃的13岁罗恒有重大作案嫌疑。事发几天来,犯罪嫌疑人罗恒虽已归案,但他涉嫌锤杀父母的原因仍未知。

2019年1月2日,罗恒在云南大理被警方抓获。综合警方的通报、家人和当地知情村民的各方说法,笔者试图还原罗恒锤杀双亲的轨迹。

弑亲 锤杀父母,或因要不来钱上网打游戏

2019年1月6日,笔者从衡南警方处证实,因家庭纠纷,罗恒用榔头将其母谭某某(现年45岁)、其父罗某春(现年51岁)锤伤致死。

“咋会有这样的一个不孝子呢!”日前,罗恒的大伯和二伯接受笔者采访,回忆起案发前的一桩桩事时,丝毫不掩饰对罗恒的怨恨。大约事发前一周,罗恒的父亲罗某春刚拿到工钱,特地拿1000元交给罗恒让他缴学费。12月28日,元旦放假,罗恒就没回学塘村的家。第二天,罗某春才将儿子找回来。案发的12月31日当天,罗某春还打来电话很生气地说,1000元并没缴学费,花得只剩下200元。亲属们猜测,应该是上网吧打游戏了。

罗恒向父亲要不来钱,可能是引发血案的直接起因。当晚7时许,罗恒竟然用榔头锤杀父母。警方的调查证实,罗恒行凶后,整理了背包,拿走了父亲的身份证,并骑父亲的电动车赶到镇上的一家网吧,两个小时的上网过程中,他花了647元,用父亲的身份证购买了一张前往大理的高铁票。

之后,罗恒被从云南大理抓获归案后,因案情重大仍在接受警方调查。

溺爱 张口要钱父亲都会给,经常向同学炫耀零钱花不完

罗恒曾是这家人的希望。他的母亲和姐姐都是先天性智障人士,2005年,罗某春中年得子,罗恒智力一切正常,让父亲很欣慰。多位村民向笔者证实,罗某春为此变得很勤快,总是起早贪黑地给人做木匠,一家四口全凭他一人养活。罗恒行凶的那把锤子,就是罗某春平日里养家糊口的工具。

“供儿子上学,还返修新家,他(罗某春)就是忙着养家挣钱,对娃儿太溺爱了。”罗恒的二伯承认,罗恒只要张口要零花钱,罗某春都会给,就在事发前,还给罗恒转学,让儿子上收费贵的私立学校,甚至为了方便罗恒读书,半年前罗某春还贷款在三塘镇买了一套商品房。

6日晚,一位村民向笔者透露,罗恒转学前,和他的孩子是同学。据他孩子介绍,罗恒平时在学校里很好面子,经常炫耀自己的零钱花不完,常买零食请同学吃,还花钱请同学吃饭,以显示自己家境优越,好像自己很有钱的样子。还有村民向笔者透露,罗恒曾偷拿家中的钱去外面和朋友吃吃喝喝。

罗恒现在就读的这家私立学校的班主任滕老师也表示,虽然转学来时间不长,但也能感觉出家长对罗恒溺爱。

缺爱 父亲早出晚归没时间管教,儿子沉迷网络

有村民向笔者透露,罗恒学习成绩一般,经常跑到大山桥镇上的网吧去上网,有时候彻夜不回家,曾经有几次,因为泡网吧打游戏,他的父亲到网吧里寻人,最终将罗恒从网吧揪回家。他爱上网打游戏村里尽人皆知。罗某春平时早出晚归忙着挣钱,根本没时间管教儿子,而妻子是先天性智障,也是没法管教,因为上网逃课学校管不了,老师做家访向他的父亲罗某春反映,罗某春这才考虑给儿子转学。

滕老师也表示,罗恒入学考试成绩比较差,两门课加起来才几十分。罗恒性格有些沉闷,转学过来后,偶尔会去上网,但没有出现逃课上网的情况。谈及冷血地杀害父母,滕老师认为,罗恒的家庭特殊,母亲姐姐都是智障,而父亲又很溺爱,长期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长大,孩子内心会缺乏一种信任感。

据媒体报道,罗恒曾在初一的一次语文考试中写了一篇名为《亲情真好》的作文,文中他讲述了自己随父亲回“云南老家”的故事,在那他见到了外婆、叔叔和不认识的表哥,经历了丢钱而又失而复得的“暖心时刻”。媒体普遍认为这解释了罗恒为何在弑杀双亲后逃往云南。但多位亲属认为,这是罗恒想象的,罗恒的父母及其家人都在湖南,和云南根本就没有瓜葛。一个孩子为何要把一处和自己生活毫不相干的地方说成自己的老家,还想象出一众亲人,这是否说明,罗恒成长的13年里,其实缺乏父母亲情?

将来 是否被送往管束教育机构,尚未确定

多位亲属证实,因为双亲遇害,罗恒的家彻底散了,21岁的姐姐,在当地政府的安排下,被送往当地福利院生活。

“不管怎么样,罗恒毕竟还是罗家的血脉,他以后还要读书,还要做人……”二伯的话,代表了罗家人现在爱恨交织的复杂心情。1月4日,遇害父母下葬,亲属们曾说情,想让罗恒暂时回家尽孝送父母最后一程,但没有得到警方的准许。因为案情仍在调查,对于罗恒是否被送往指定的管束教育机构,都没有确定。

“家里还没商量好,他也没有家了,看政府那边咋处理……”谈及罗恒未来的生活,罗恒的大伯向笔者表示,不管是否接受管束教育,还是希望他先好好读书。目前,罗恒父母的丧事处理完之后,就得商量这件事。

对此,衡南县教育局邹俊福副局长表示,现在把罗恒放在哪一所学校哪一个班级,学生家长都会反对。面对这样的问题孩子,不能剥夺他上学受教育的权利,当地教育部门从教育扶贫和教育行政干预的角度考虑,都会让他完成学业。

>>专家说法

刑事责任年龄需要下调吗?

近年来,犯罪低龄化问题引起各方关注。2018年12月2日,湖南沅江12岁男童吴某弑母案曾引发舆论关于是否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讨论,案发后吴某被送往长沙一家专门机构接受为期三年的管束教育。

罗恒锤杀父母,案件完结后,他是重返校园接受教育,还是参照沅江弑母少年的处理方法,将其送往异地接受管束教育,虽未有定论,但有多位网友认为,“一个月之内湖南出了两个逆子,都是法律的‘纵容’,如果法律将刑事责任年龄降低到12岁,或许就不会有12岁杀母和这个13岁弑亲的惨剧了……”

刑事责任年龄降低短期难实现,收容教养制度或有助于解决问题

1月6日,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曾杰接受笔者采访表示,湖南这两起案子类似,都是未满14周岁作案,都是涉嫌对至亲作案。最终处理结果,其实也可能类似,都不会作刑事处罚,而是在查明案情后,送交社会机构收容教养。

曾杰说,近几年,未成年人暴力犯罪的事件频发,因此有声音一直在呼吁,建议将刑事责任年龄降低到12周岁以下,但是从目前来看,降低这一个标准,涉及到很复杂的立法问题,短期内很难实现。对当下问题能够有现实帮助的,应该还就是收容教养制度。

1993年公安部《关于对不满14周岁的少年犯罪人员收容教养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对未满14周岁的人犯有杀人、重伤、抢劫、放火、惯窃罪或者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罪的,应当依照原《刑法》第14条的规定办理,即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收容教养。

现在孩子早熟程度提高,很多人提出下调刑事责任年龄可以理解

湖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蒋海松表示,因为不能接受施害少年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网络就出现了不少建议修改有关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条文的呼声。

蒋海松指出,《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是14周岁以下,社会上越来越多的人认为,随着现在孩子的早熟程度提高,应该下调刑事责任年龄,这些都是可以理解的。

蒋海松认为,发生此类不幸事件,不仅是对青少年的教育工作没有跟上,也是普法工作出了问题。这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共同引导,除了知识教育,还应加强青少年的德育和普法教育,树立青少年正确的道德观和价值观。 燕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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