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刘忠林获取460万元国家赔偿 被羁押9217天,于去年4月被法院宣告无罪;赔偿总额与精神损害部分均创新高
1月7日,刘忠林在辽源中院领取国家赔偿决定书。受访者供图
新京报讯(记者王巍)2019年1月7日,辽源中院对刘忠林做出总计460万元的国家赔偿,其中包括197.5万余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该两项金额,均创下了近年来平反冤案中的新高。
刚刚过完50岁生日的刘忠林在1990年被认定是杀害一名18岁女性的凶手,一审被法院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在被羁押9217天之后,刘忠林于2018年4月被法院宣告无罪。
1990年10月28日,吉林省东辽县会民村村民修河,在地里挖出一具女尸。
1994年7月11日,刘忠林因故意杀人罪被辽源市中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1995年8月8日,吉林高院核准死缓判决。从一审到核准阶段,刘忠林不曾有过辩护律师,并多次否认杀人。2012年3月28日,吉林省高院开庭再审了该案,2018年4月20日上午9点,吉林省高院对该案进行宣判。
吉林高院再审认为,“原判认定原审被告人刘忠林杀死被害人郑某某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原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依法应予纠正。刘忠林及其辩护人提出应改判刘忠林无罪的意见成立,本院予以采纳,故判决刘忠林无罪。”
2018年5月23日下午,刘忠林前往吉林高院递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据代理赔偿案件的屈振红律师介绍说,此次刘忠林提出国家赔偿申请,针对的赔偿义务机关是吉林省辽源中级人民法院,也就是1994年对刘忠林案件作出一审判决的法院。
在赔偿申请书中,刘忠林提出共计1660万余元的国家赔偿。
1月7日上午,辽源中院出具国家赔偿决定书,其中显示,在资源协商的基础上,法院与刘忠林达成国家赔偿协议,法院向刘忠林支付包括无罪羁押9217天的人身自由赔偿金2624448.58元和精神损害抚慰金1975551.42元;刘忠林放弃交通费、后期治疗费等费用要求以及赔礼道歉等其他请求。
■对话
“希望不愉快的事不再发生”
2019年1月7日,获得国家赔偿后,刘忠林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他希望不愉快的事情不要再发生了。
新京报:拿到赔偿决定什么感觉?
刘忠林:不会因为这事儿再没完没了了。
新京报:为什么同意放弃了部分赔偿请求和赔礼道歉?
刘忠林:我觉得我这事已经出了,那就这样吧。
新京报:现在觉得这个案子对你而言已经过去了吗?
刘忠林:可能过去了,也可能没过去。我还是想着追责的事儿。
新京报:对于这笔赔偿金有什么打算?
刘忠林:得用它干点啥。一部分存死期,一部分做点风险小的投资,这点钱来之不易。
新京报:有没有打算借给别人或者交给家人?
刘忠林:我姐夫这么多年帮我打官司,不能让他白跑,我也说了打算给他10万。律师往返打官司车费花了不少,这些钱我得给,其他的我要好好想想,以前改判无罪的案子里,被骗的人太多了。
新京报:你怎么知道他们被骗的?
刘忠林:我自己上网看的,我现在微信、手机……每天没事就看看。
新京报:找工作了吗?
刘忠林:没敢找,因为这事儿(国家赔偿)要花不少工夫,找了单位不让请假怎么办?
新京报:事情结束了,打算找什么样的工作?
刘忠林:我觉得之前在北京公交车的监督员工作不错,可能考虑再试试。
新京报:目前住在哪里?听说快结婚了?
刘忠林:法院借了我50万在东风县买了个房子,82平米,我自己住,现在是有个女朋友,处了几个月了,我姐姐姐夫介绍的,对我不错,其他的我能不说吗?
新京报:那你能离开她到北京工作吗?
刘忠林:找工作就是哪钱多去哪儿。当时公交车监督员一个月4000多元,再跟女朋友商量呗。
新京报:12月17日你刚过完50岁生日,怎么过的?许了什么愿望?
刘忠林:和我姐姐姐夫,还有个表哥一家人过的,我当时心里许愿了,我希望以后生活顺利、顺心,不愉快的事情不要再发生在我身上。
■解读
历时近8个月最高法批复刘忠林案
刘忠林国家赔偿于2018年5月提出,历时近8个月才有结果,其中涉及的问题是,根据裁判文书,刘忠林在当年案件一审后,案件没有二审裁判。刘忠林案件再审的代理律师张宇鹏律师介绍说,在案证据显示,小学文化的刘忠林一审后提出的是口头上诉,由于他不能书写上诉状,吉林省高院以此为由,没将该案分配案号审理,该案于是“错过”了二审。1995年8月,吉林高院核准了当时一审的死缓判决。
代理该案赔偿事宜的、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屈振红介绍,由于案件没有二审裁判,所以该案的赔偿涉及的赔偿主体需要请示最高法院等问题,因此近8个月才出结果。
屈振红律师介绍说,刘忠林案件相对其他冤案比较特殊,在当年法院对刘忠林一审死缓判决后,刘忠林口头提出上诉,但因为他本人不会书写上诉状,导致案件没有经历二审而由吉林省高院直接对死缓判决进行了核准。这就导致在原审判决被撤销后,赔偿义务机关到底应该是核准判决的吉林高院?还是作出判决的辽源中院?
历时5个月经过最高院最终批复确认,赔偿机关应该是作出判决的辽源中院。屈律师说,刘忠林案中,最高法院对赔偿义务机关的批复,对此后同类案件也将具有指导意义。
据介绍,在案件赔偿决定作出前,为了解决刘忠林的生活困难,经协调,吉林高院提前借给刘忠林50万买了房子。
■分析
刘忠林案创下总额和精神赔偿最高值
根据梳理可以发现,刘忠林获得的460万国家赔偿总额以及197.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均创下了近几年平反冤案的最高值。
在平凡的重大冤假错案中,2016年5月13日和2016年11月21日,陈满与许玉森分别获得国家赔偿275万元与290万余元,其中两人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分别为90万元与96.8万余元。
2017年3月,聂树斌获得268万余元国家赔偿,其中13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创下了平反案件的新高,而刘忠林的赔偿数额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均超过了上述案件。
政法大学刑诉法专家洪道德表示,“我们国家无论是《侵权责任法》还是《国家赔偿法》,涉及侵权,都采取补偿性的原则,而没有规定惩罚性的原则”。以往大部分国家赔偿的案件中,精神抚慰金的数额都没有超过人身自由赔偿金、财产赔偿金以及生命健康赔偿金三项金额的总和,大部分案件依照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适用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金额原则上不超过人身自由赔偿金、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35%。
聂树斌案件开始,130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占据了整个赔偿金将近一半的比例,也就是精神赔偿与其他的物质和人身损失的赔偿比例接近是1:1,属于司法实践方面的尝试和突破,刘忠林案197.5万精神损害抚慰金在绝对数额上创下新高,但实际比例并没有超过人身自由赔偿金的数额。
洪道德同时表示,国家赔偿的人身自由赔偿金是按照冤案当事人失去自由的天数进行计算,刘忠林是近年来冤案中被羁押时间最久的当事人,这也是他在人身自由赔偿金方面比一些已经身故的当事人还要高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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