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透明幼儿园”不必过于敏感
■观察家
□于立生
鉴于近年来虐童事件时有发生,近日深圳市教育局表示:将在全市幼儿园推进安全监控系统的安装和升级,对标国家当前最高标准,做到“全覆盖、无死角”,重点区域监控还将与公安部门联网。据悉,目前该市不少公立和私立幼儿园已经在厨房、公共区域等地方安装了摄像头。(1月5日央视)
在幼儿园“全覆盖、无死角”地安装摄像头,既是对幼儿的保护,也是对教师的保护。幼儿没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相对教师处于绝对弱势,若受虐待、猥亵等侵害,要求按“谁主张谁举证”一般举证原则进行举证的话,那不啻于强人所难,因为幼儿几乎没有举证能力。所以,摄像头录像存证,首先是对幼儿的保护。
而鉴于幼儿与教师之间强弱严重不对等,若幼儿有人身损害,理论上,应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把举证责任分配给教师,由其“自证清白”,就没有侵害行为进行证明;如果证明不了,则推定有侵权行为,须承担不利后果。但是有时幼儿虽有人身损害,却是由意外事件造成,教师并没有实施侵害行为,但也可能因无法“自证清白”,而蒙受不白之屈。所以,摄像头存证也是对教师的保护。
有幼教表示,安装摄像头是对幼教的不尊重和不信任,上课时无形中有第三只眼存在,心里多少有顾虑,影响和孩子的互动。这有点过于敏感了,因为,这摄像头不是谁想看就都能看的。深圳市教育局表示:如家长因特殊原因确需调看班级活动监控视频,应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公安部门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调看。只要教师平时行得正,立得端,没有虐童行为,没有幼儿受人身损害的情况发生,那就根本不用太过担心。所以,有规矩就能成方圆。只要成方圆,就无需对“透明幼儿园”过于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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