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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散落在故土的生灵 许俊文

安庆晚报 2019-01-03 10:18 大字

树上精灵李陶 摄三年前,我还是一个有故乡的人。那个掖在皖东小山沟里的豆村,虽然烟火早就冷却了,但每次回去只要看见老屋、庭院、水井,摸一摸斑驳的老墙、破损的木门等旧物件,感觉属于自己的故乡还在那儿,心里便有了水手上岸后的踏实感。

这种现象持续了多年,我与故乡彼此都心照不宣,谁也不愿说破。就像村里某位病入膏肓的老人,上帝的马车就停在身边,随时把他的灵魂接走,但人们总是以吉利话安慰。其实我心里清楚,命运留给豆村的时间不会太久,就像一坨滞留在冬末大地上的残雪,谁也挽留不了。

实际上,结果比我预判的情形来得要早。乙未年秋,几台强劲的推土机在村里施展拳脚,比赛似地推墙倒屋,只一天工夫,豆村就被打趴下了。与豆村几乎同时被夷为平地的,还有比邻的松岗、柏凹和下河湾。这四个都有着一把年纪的村庄,曾经构成了我的故乡的地理概念,现在它们荡然不存,我只能改称故乡为故土了。事实上,除了那一方载生载死的老黄土,我抓不住任何一件曾经相识的东西,一种巨大的空,压得我喘不过气来。

明知故乡已徒具虚名,而我还是放不下它,每年总要跑很远的路去看看。其实有什么好看的呢?无非是在空空荡荡的废墟上伫立片刻,抽支烟,愣愣神,丢下几声随风而逝的叹息,抑或用手机拍些荒凉的画面,让乡愁再延续一程半程。有时我也会自嘲,将自己比作一只豆村原住民虫子。显然,这只虫子现在只能望乡兴叹了。

其实,我是最早逃离豆村的那个人,漂泊了半个世纪,又折转回来悼念乌有的故乡,这连我自己都觉得羞愧、诡异。此一时,彼一时也。——这类语义中过多夹杂着机会主义的话语,为我自圆其说提供了修辞学的支撑。

一个人带着凭吊的心情在废墟上流连,偶尔会邂逅一些曾经稔熟的事物,它们在劫后的故土上安顿了下来,可谓名副其实的遗民了,当我见到它们时,有着他乡遇故知的亲切与惊喜。譬如韭菜,前几次回去我都没有发现它。去年小雪过后,它从枯死的草丛中露出一抹深碧的绿意,起初我还误以为是“冬不死”,因此草与韭菜极为相似。于是我用手指拧了一片叶子嗅了嗅,当确认是韭菜后,一丝“夜雨剪春韭”的暖意驱散了心头的荒寒。我找来一截枯枝,半蹲半跪在地上,小心翼翼地将几丛韭菜连同杂草和泥土一并挖起,带回到江南我现在居住的地方。这并非做作,更非矫情。要知道,这韭菜是我祖母曾经种下的,后来我母亲接着侍弄,一代韭菜吃老了,便从母体上滋生出一些幼根,接着繁衍下一代,子又生孙,孙又生子,一根血脉数十年未曾中断。后来,当年迈体衰的母亲侍弄不了土地离开豆村后,韭菜便失去主人的呵护,被野草踩在脚下,蹂躏得奄奄一息。

在我的记忆里,母亲不早也不晚,每年都会在小雪前后割下最后一茬韭菜,洗净后放在一个青釉坛子里腌制,再炒些黄豆杂拌其中,让我带回家慢慢吃。我有晚餐吃粥的习惯,尤其是冬天,冰天雪地,寒冷蚀骨,一碗热气腾腾的白米粥,一小碟碧绿中夹着金黄豆粒的腌韭菜,吃得额头上渗出细密的热汗,少有的舒服感从体内向外扩散,似乎每个毛孔都在用童声小声歌唱。那时母亲和故乡都在,我感觉白米粥、韭菜豆可以永远地吃下去,然而,吃着吃着,母亲和故乡都不见了。

那被我从故土上挖走的韭根,现已在江南的土地上生长、繁衍。今年初冬,我仿照当年母亲的做法,精心腌制了一坛韭菜豆子,开坛食用时,却怎么也吃不出母亲所做的那种味道了。那是什么味道呢?一时说不清。我纳闷,韭菜还是来自故土的韭菜,黄豆也是按照母亲的方法如法炮制,但却把原来的味道弄丢了。对此,我也只能自我解嘲了。

关于韭菜的事,到此似乎该完结却没有完。戊戌年春因患脑梗,朋友建议我平时少沾文字,多练练书法,唐代书家杨凝式的《韭花帖》就是在这个时候与我相遇的。开始临摹此帖时,我只关注每个字的结构和书写技巧,并没有在意它的内容。某日,雪霁日暖,心情轻松,随意捧帖小诵:

昼寝乍兴,輖饥正甚,忽蒙简翰,猥赐盘飧。当一叶报秋之初,乃韭花逞味之始,助其肥羜,实谓珍馐,充腹之余,铭肌载切,谨修状陈谢。伏惟鉴察谨状七月十一日状

逐字读罢帖文,不觉油然而生敬意,杨凝式为答谢友人馈赠美味韭花饼,信笔写下七行六十三字,从此,那普通不能再普通的韭菜借助杨氏笔墨登上大雅之堂,墨香伴着韭香飘过了十几个世纪,时至今日,我们仍能够从《韭花帖》中窥见古人彼时的心境、情操和温润易感的情怀。而我,委实只有愧疚的份了。

说实话,我每次回到故土,都会从一些微小的事物身上,发现自己曾经的无知和过失,甚至恶。不错,故乡是我和我们的,但也是那些植物和动物们的,还有那些看不见的东西,是它们与我们共同构建了一个安顿生命的场所。然而,在漫长的时光里,我们并没有善待和珍惜那些弱小的生灵,以至于在它们消失后,偶尔想起来,我们才会发出一两声不咸不淡的感叹。也仅仅是感叹。

上个月,我再次踏上故土,发现一种过去几近灭绝的小动物——刺猬。这个相貌丑陋、行动笨拙的家伙,早年受尽了欺凌,狗见了狗咬,下不了嘴就朝它身上撒尿;人见了人捉,用棍子或石块将其砸死,揭下它的皮从走村串巷的卖货郎那里兑换针头线脑。至于刺猬的油脂,对治疗烧、烫伤有奇效,因而每家必备。由此可以想见,刺猬在那块土地上的命运了。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初我离开故乡时,刺猬已经难得一见了。

有一年夏天,一只刺猬溜到王三瘪子家的地里偷瓜吃,被逮了个正着。此时的王三瘪子既没用棍子打,也没用石头砸,而是用麻绳将偷瓜的刺猬吊在瓜地旁边的树上示众,活活被火毒的太阳烤死。几天后,王三瘪子在他家的瓜地里发现一窝刺猬的幼崽,他以为小刺猬们睡着了,就伸出一根棍子去拨弄,可它们连一点反应都没有。这里不说你也明白,这一窝小刺猬是在失去母亲后全被饿死的。还是这个王三瘪子,春天里他家的一只母鸡在茅厕边吃蛆虫淹死了,他竟然心痛了好多天。几十年后旧事重提,我想说,自然界每一种生物的消亡,其背后都潜伏着人性的狂妄、贪婪与自私。你或许会说这是贫穷造成的,我不完全否认,假如贫穷必然会成助长恶念,那么,富裕即是没有魔鬼的天堂。对此,我深深地怀疑。

自从豆村的人们从那片土地上撤出后,留下的空白很快被野草占领,我家宅基地上的老墙土,少说也有七八十年没出过力了,当它还原成土地后,就成了红蓼、芦荻、狼尾蒿、茅草的温床,茂密得连风都找不着插足的缝隙。野草站稳脚跟后,无需打广告,发请帖,那些曾经销声匿迹的小生灵陆陆续续都回来了,黄鼬、野兔、狗獾、雉、草狐和各种鸟。当然也包括刺猬。

那天我上豆青山去清除父母和妻子墓地周围的杂灌,无意中发现两只刺猬寄居在土坟旁的杂草中,它们听见动静并没有马上逃逸,而是将身体缩作一团,暗中用细小的眼睛打量着,我佯作没事的样子,更没有伤害它们的意思。我知道,刺猬这种小生灵,是老鼠和蛇虫蚂蚁的克星,有它们为亲人的亡灵看家护院,那些宵小们是不敢在土坟上胡作非为的。王三瘪子的坟墓紧邻着我家的墓地,也跟着沾了刺猬的光,长满杂草的坟头上没有鼠洞和蚁窝。这算是他的幸运。

那一刻,我似乎从小小的刺猬身上,洞见了自然的隐忍与仁慈。

黄昏时分,就在我准备离开故土时,几只灰喜鹊(原来的豆村人管它叫傻和尚鸟)从豆青河的对岸翩翩地飞过来,在我的头顶上空久久地盘旋着,欢叫着,它们那未曾改变的沙哑嗓音,在我听来分明就是久违的乡音,尤其是在失去故乡之后。

傻和尚这种鸟,主要以捕食松树上的虫子为生,在食物短缺的冬季,它们也会偷食农家挂在屋檐下晾晒的苞谷和腊肉,你轰,它们就飞落在屋脊或附近的树上,等人离开后又来偷食。偷就偷呗,吃到兴奋时还放肆地喧哗,因而屡屡地被人下药毒杀,导致种群数越来越少,那残存下来的鸟,活得像一缕缕幽魂,白天躲在豆青山的松林里,人们很少能够看见它们的身影。今天倒好,它们把我视为客人,在这寒冷的黄昏为我歌唱。面对着这种不计前嫌有情有义的鸟,我能够轻率地一走了之吗?

于是,我的脚步就迈不动了,干脆在山坡上坐下来,聆听着,也感动着,直到整个人被弥漫的暮色淹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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