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老伴的婚前财产并非与“后老伴”无关
编辑同志:我与老赵都是再婚,不幸的是结婚两年后老赵去世,未留遗嘱。关于老赵的遗产,老赵的子女认为,我作为老赵的“后老伴”,只有权利分割与老赵再婚期间的共同财产,老赵的婚前个人财产是他们母亲和老赵共有的,与我没有关系。请问我是否有权继承老赵的婚前财产?
读者:武梦芸
武梦芸读者:你与老赵作为合法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你和老赵的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死者生前的合法财产,无论是形成于婚前还是婚后,死后都归结在遗产范围内。本案中,由于老赵的前妻死亡后,老赵和子女对其前妻的遗产没有分割,因此老赵的婚前个人财产包括:一是老赵和前妻的共同财产中属于老赵所有的部分;二是前妻遗产中老赵应继承的相应份额。由于老赵因未立遗嘱,老赵的上述婚前财产应当由你、老赵的子女共同继承。
本组信箱由潘家永提供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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