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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报告建议提速修订药品管理法 做好抗癌药集中采购工作

澎湃新闻 2018-12-24 18:26 大字

在财政医疗卫生投入总量持续增长的同时,药品行业监管弊端也浮出水面。

12月24日,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提交了一份关于财政医疗卫生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调研报告。

报告显示,过去五年里,财政医疗卫生投入总量持续快速增长,人均卫生总费用从2327元增至3784元。上述报告同时建议,应强化药品行业的规范和监管,并提速修改《药品管理法》等现行医疗卫生法律。

财政医疗卫生投入持续增长,人均费用增幅逾千元

报告显示,财政医疗卫生投入总量持续快速增长。2013-2017年,全国财政医疗卫生累计支出59502亿元,年均增幅11.7%,快于同期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速,人均财政医疗卫生支出由683元增加至1040元。2018年,全国财政医疗卫生预算15291亿元,比上年增长5.8%,是2013年的1.65倍。

与此同时,全社会用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卫生总费用增长也较快。2013-2017年,全国卫生总费用由31669亿元增加至52598亿元,年均增13.5%。人均卫生总费用从2327元增加至3784元。

报告同时指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已经步入深水区,财政医疗卫生资金分配和使用还存在不少问题,人民群众对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反映仍然比较强烈。

药品流通乱象致药价虚高,多头监管待解

药品行业缺乏有效监管,招标采购亟需改革完善。调研报告指出,首先表现在药品生产、流通乱象较多的问题上。

报告认为,我国药品生产企业数量较多且中小企业较多,生产主要以仿制药为主,低水平重复建设过多,生产相对过剩,导致全国有数百万的医药代表在公关招标机构、医院、医生,甚至通过回扣、商业贿赂等不正当方式来保障药品销售。

“这种运行机制导致药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和医院、医生等各方面都追求高价药品、高值耗材,使得过去不少价廉优质的药品在市场上消失。”报告表示,流通领域的乱象一定程度上还打击了部分药品生产企业增加研发投入、生产创新药的积极性,造成创新能力不强。

报告指出,经调研发现,在实施“两票制”后,一些药品生产企业的出厂价由“底价转高开”,来容纳原来流通环节的灰色支出,再与第三方服务公司通过所谓“技术咨询”、“市场服务”等名目虚开增值税发票增加企业销售费用,以此抵消“高开”产生的额外税收负担。

数据显示,2017年,A股制药板块171家公司,销售费用1298亿元,占总营业收入25%,远高于其他行业。

第二个问题是药品行业监管多头,缺乏统筹协调。报告指出,我国药品行业监管 涉及多个部门,行业监管由工信部负责,药品审批、质量监管由药监局负责,药品流通由商务部负责,用药规范、合理和安全由卫健委负责,而药品支付价格等 “买单”事宜由医保局负责。

“调研中一些药品生产企业反映,药价虚高的背后不完全是企业追求高额利润,缺乏有效监管的医生处方权也是重要推手。”报告指出,缺乏有效的衔接机制容易导致监管缺位或空白,长春长生疫苗事件等违法违规行为屡屡出现。

三是药品招标采购机制不健全。报告表示,从全国范围看,各地组织的药品招标采购大多没有明确采购量,而是通过低价中标原则确定中标价后,再由医疗机构与药品供应方“二次议价”。同时,低价中标原则也不能充分保证药品质量。

另一方面,分散在各个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谈判,也不利于整合区域或者国家药品需求量来获得较好的谈判地位。

保障低价药、救命药、儿童药供应,做好抗癌药采购工作

针对上述问题,调研报告建议加强对药品行业的规范和监管,形成协同监管模式,切实推进药品生产行业供给侧改革。同时,还要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扩大基本药物目录,健全定点生产制度,加强与医保政策衔接,保障低价药、救命药、儿童药的供应。

此外,报告建议在全国范围内加快推开面向药品生产企业的带量招标采购机制,并向优质仿制药和创新药适当倾斜,合理确定医保支付标准。要配合抗癌药降税政策,做好抗癌药集中采购工作,合理降低药品价格。

调研报告还建议,加快修改《药品管理法》等现行医疗卫生法律,加强不同法律间的协调性,提高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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