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工伤证开药倒卖、诈骗医保44万余元 夫妻俩分别获刑6年
央视新闻客户端12月19日消息,医疗保险基金被称为老百姓的“救命钱”,但有一些不法人员却动起了诈骗医保牟利的歪主意。12月18日,北京海淀法院对一起冒用他人医保卡,先后在北京多家医院开出44万多元药品的骗保案进行了公开宣判。
审判长 姜楠: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宋李茹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罚金人民币10万元。二,被告人姜治有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罚金人民币10万元。
被告人宋李茹和姜治有系夫妻关系,河北承德人。姜治有以前在北京一煤矿工作,受过工伤,有工伤证,按照有关规定,针对特定工伤类型药品,享受百分之百报销比例。姜治有还认识不少持有工伤证的前同事。
公诉人 胡晓亮:2017年10月份左右,被告人宋李茹、姜治有以借用证件取药,并每月支付人民币1500元使用费为由,从被告人孙德瑞、许洪贵、陈小东、黄中华处借得四人的工伤证、医保卡。本文图片均来自央视新闻客户端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宋李茹、姜治有借得四套工伤证、医保卡后,在2017年10月至2018年5月期间,拿着四套证件先后数十次在北京多家医院开医保报销药品,共骗取工伤保险基金446378.61元,并将上述药品低价卖出。其中,冒用被告人孙德润的名义开具药品9.6万多元,冒用陈小东、黄中华、徐洪贵名义各开出药品10多万元。
作案期间,被告人宋李茹、姜治有先后向孙德润支付9000元证件使用费,其他三名出借工伤证、医保卡的人也获得了4500元到12000元不等的报酬。
两被告人诈骗公共财物,构成诈骗罪
海淀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宋李茹、姜治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遂对两人分别作出有期徒刑6年,罚金10万元的判决,并责令二人退赔诈骗的44.6万多元工伤保险基金。四名出借工伤证、医保卡的被告人因具有自首情节,属于从犯,并退缴了违法所得,故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罚金1万元。
骗保形成黑色产业链,管理有漏洞
主审法官表示,从涉案数额、罪犯人数、作案次数上来看,本案是北京市近年来最大规模的冒用他人医保卡骗取医保基金案。那么,他们的作案手段是怎样的?案件又暴露出医保管理方面的哪些漏洞呢?
审判长介绍,此案中主犯夫妻二人通过租借方式获得四套工伤证、医保卡后,由于工伤医疗保险在骨科范围内可以百分之百全额报销,他们就假冒卡主身份到北京多家医院大肆开药、诈骗工伤保险基金。
审判长 姜楠:他们被抓获这次被告人也供述了,在这个医院是属于每两周可以开一次药,每次可以开四千余元的药,所以他们是每两周一次,每次去就用这四套证去把这个药开满,相当于每次可以开到一万六左右。
采用这种方法,被告人在北京多家医院流窜作案,不同医院每人每次可开具药品的金额不同,低的有一两千元,高的达六七千。在半年左右的时间里两被告人数十次作案,共计开出了44万6千多元的药品,然后将这些药品以原价1/4到1/3的价格出售、非法牟利。
审判长 姜楠:关于药品诈(骗医)保、销售其实已经形成了一个黑色的利益链条,像本案中根据被告人的供述,他这个药品主要是通过回收获利。回收有两个途径,第一个是医院门口回收药品的药贩子,第二个他提到了一个类似集散地的地方,就是某公交站,在这个公交站附近,据被告人称是聚集了很多这样的收售药品的信息人员。
诈骗医保基金易形成恶劣示范效应
审判长介绍,诈骗国家医保基金,在严重危害基金安全的同时,也容易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示范效应。在司法机关依法严惩的同时,此案也暴露出医院管理方面的一些漏洞。法庭上,被告人宋李茹供述,一些医院根本不查验当事人的身份证,连性别和工伤证对不上都不管。
审判长 姜楠:要求人证合一,包括医保卡、工伤证,身份证和取药的人,相当于这四个要素要合一,但是从他作案的这个数额、时间段、次数上其实可以看出,他至少有数十次成功的经历,所以说明各医院在证件审核上是存在疏漏的。
(原题为《北京诈骗工伤保险基金案宣判:诈骗医保44万多 两被告人获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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