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洗澡触电身亡 房东中介均被判赔
案情
2016年4月,小云与中介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了一间房屋。2016年7月的一天,小云在房屋内使用电热水器洗澡时被电击身亡。
事发之后,小云的父母将房东、中介公司、电热水器生产厂家等起诉到法院。
说法
法院认为,周女士作为房屋的实际所有人及本案涉案电热水器的提供者,应对屋内的家具、家电、热水器等均负有保障正常、安全使用的义务,法院酌定房东承担70%的责任,赔偿小云父母合理损失90余万元。
中介公司应承担其出租房屋保证使用安全的义务,承担20%的责任,赔偿小云父母合理损失25万余元。小云本人作为正常理智的人,没有尽谨慎注意义务,其本人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法院酌情确定其承担10%的责任。
对于电热水器生产厂家,各方当事人并未提交本案涉案电热水器系桑普电器公司生产出售的相关证据,因此要求其担责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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