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一男子辱骂、击打客车司机 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因坐错车、坐过站等情况,干扰司机正常行驶的行为不仅存在安全隐患、导致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同时也触犯法律。
近日,内蒙古通辽市奈曼旗公安局东明派出所就依法处置了一起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案。
2018年12月8日11时,客车司机王某向东明派出所报案称:“我驾驶客车在运营过程中,因为停车问题,遭到一男性乘客辱骂,并动手打我,严重干扰了我正常驾驶客车,情况很危险,差点酿成交通事故,请派出所出警解决。”
经调查,王某驾驶客车(车内约30名乘客)从奈曼向通辽方向行驶,在行驶至东明小学东约200米的时候,乘客聂某要求司机王某停车,因为不是站点,司机王某没有停车,乘客聂某便开始辱骂司机王某,并先后两次用拳头击打王某面部,但王某躲闪并未打到,在同行乘客的阻拦下,聂某停手,王某随后将车停在路边等待民警解决。
民警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后将聂某传唤到派出所,经询问,聂某对干扰司机王某正常驾驶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现聂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这已经是内蒙古发生的第二起,就在上个月,内蒙古赤峰市也发生了一起。
2018年11月12日,翁牛特旗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报警,“ 一女乘客因车票与公交司机发生冲突,女乘客动手殴打公交司机,致使行驶中的公交车突然改变行驶路线,差点撞到对面直行的车辆,险些酿成车祸”。
接案后,翁旗刑警迅速调取公交车上的视频监控和城市道路监控,很快查明:12日7时35分,翁旗福浩公交公司司机王某某驾驶公交车行驶到乌丹三中站点时,乘客崔某某带着孩子上车,崔某某往票箱投了一元硬币,司机王某某觉得崔某某携带的儿童身高已经超过1.2米的免购票标准,要求崔某某补票。
崔某某以身上没带钱为由拒绝买票,二人为此发生争吵。在争吵过程中,公交车始终向前行驶,崔某某不顾车上乘客安危,先后两次上前推打司机王某某的胳膊,致使车辆方向偏移,险些和前方一辆黑色越野车相撞,司机王某某及时踩下刹车才避免了事故发生。
目前,崔某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翁牛特旗公安局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原题为《内蒙古又发生一起!男子辱骂、击打客车司机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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