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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把“属地管理”当作“筐”□宛诗平

济南日报 2018-12-11 11:33 大字

“现在除了信访属地管理外,国土、环保等也搞属地管理……但乡镇并不具备相应的权力,一旦出了问题,我们就要担责。”江苏省无锡市一名乡长告诉记者。有些地方的环保局、国土局、安监局等职能单位,一个一个包袱往下扔,省市有什么重要的工作,县里职能部门就把任务下派到乡镇,职能部门成了“文件中转站”。还有些领导和部门图方便,遇到问题不具体分析情况,而是简单地把事情按属地管理的原则推给乡镇街道,并限定期限完成,不然便要问责。(12月10日《法制日报》)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就是原则上由事发地政府解决,事发地政府解决不了的,也可以由其上一级政府解决,下级政府不能将矛盾直接推给上级政府。谁的地盘谁管理,这条原则是在总结信访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的,体现了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的要求。老百姓不用舟车劳顿,政府、社会和群众,三方都满意。但是,个别部门把一些职责范围内风险大的、棘手的工作,也打着下放权力的旗号,趁机丢给基层,实际上是把属地管理当个“筐”。

分级管理、权责对等、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是现代公共治理的应有权力格局。除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外,其实还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自己的孩子自己抱,基层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是分内的事,职能部门也有自己的责任、权力和义务,履职尽责天经地义。

把“属地管理”当个“筐”,实际上是把分内之事以属地管理之名压给基层,从而行不担当、不作为之实。原来我们常说“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如果把“属地管理”当作一个“筐”,什么都往里扔,就变成了“上面千把锤,下面一根钉”,基层管而不理、想管没理,不但增加基层工作负担,也会伤害基层工作的积极性,更会影响到政府部门的执行力。

如何防止一些地方把“属地管理”当作“筐”?关键在于理顺区县与乡镇街道的职责关系,实现权责对等、权责一致。一方面应建立乡镇街道事权清单制度,赋予乡镇街道履行事权相匹配的财力、人力、技术等支持。另一方面应按照“依法下放、能放即放、权责一致”的原则,凡是下放的管理权限应事先充分征求乡镇意见,列出详细的放权目录,明确区县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的职责,确保权限规范承接、有序运转。唯此,才能更好地营造勇担当、敢作为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属地管理制度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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