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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劫持人质的法律应对

宜宾晚报 2018-12-10 10:56 大字

劫持人质,在古代是要被杀头的,并且“警察”在追捕疑犯时,可以不用顾忌人质的安全。他们的首要任务是捕杀劫匪,绝不与凶犯谈条件,更不会满足凶犯提出的要求。

西汉昭帝年间,京城发生了一起绑架事件,一名富人在回家途中被两个歹徒劫持了。京兆尹(相当于首都市长)赵广汉闻讯,迅速带领衙役包围了劫持者藏身的地方。

为了保证人质的安全,赵广汉让长安县丞龚奢先对疑犯喊话,争取不施武力。龚奢敲着堂屋的门说:“京兆尹赵君告诉二位,不得杀害人质,这个人是朝廷的侍卫官。你们释放人质,束手就擒,会得到优待,有幸遇到皇上的赦免令,或许到时能得到解救。”那两个人听说过赵广汉的威名,他们十分惊慌,立即放了人质,并跪在屋前的台阶下请罪。赵广汉见犯人主动投案,他也跪了下来,感激地说:“幸亏你们保全了郎官的性命,谢谢你们的厚意!”说完,他把两个犯人押送到狱中,并嘱咐狱吏好好对待他们,供给酒肉。当然,这两个罪犯最终还是被判处了死刑,不过,在临刑前,赵广汉为他们送来了棺材和殓葬等物品,算是朝廷的宽大处理。这便是汉朝的刑律,劫持人质乃死罪,除非遇到皇帝大赦天下,否则只有死路一条。

如果说赵广汉是人性执法,那下面这位就有些壮士断腕的意味。汉灵帝年间,宰相乔玄的小儿子独自外出玩耍,不曾想遭到3个拿棍棒的歹徒劫持,他们让乔玄拿钱赎人,否则就撕票。乔玄是一个刚正不阿的人,他又岂会答应几个歹徒的要求呢?不一会儿,司隶校尉阳球率领河南尹、洛阳县令和众衙役,将歹徒团团围住。阳球等人担心歹徒伤害到宰相的儿子,不敢轻举妄动,只能想办法与他们周旋。乔玄见状,大声地对阳球斥责道:“犯罪的人没有人性,我怎么能因为一个儿子的性命而纵容了国家的罪犯!”阳球无奈,只得下令攻击。歹徒狗急跳墙,索性杀了乔玄的儿子。经此变故,乔玄悲痛欲绝,但他还是请求皇帝诏令天下:“凡是有劫持人质的,一律格杀,不得拿财宝赎回人质,让罪犯有利可图。”

从这两起劫持事件,我们不难看出,在古代,劫持人质是一种十分严重的犯罪,政府的态度十分明确,“不得赎以财宝,开张奸路”。无论是损害国家利益的异邦,或者是劫持百姓、官员的匪徒,都只有一种下场,那就是斩立决。

同样,唐朝也把劫持人质一律处死写入了法典之中,《唐律疏义》规定:“诸有所规避,而执持人为质者,皆斩。部司及邻伍知见,避质不格者,徒二年(质期以上亲及外祖父母者,听身避不格)。”可见,历朝历代,只要是针对平民的恐怖行为,政府都是绝不手软的。

(据《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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