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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小货车超载拉货 司机因4项违法行为被吊销驾驶证,罚款4500元

烟台晚报 2018-12-10 10:20 大字

本报讯(YMG记者孙朝军通讯员王军良彭浩)3日19时许,开发区交警巡逻警力接到大队值班室通知,在辖区五指山路花坛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遂驾驶警车前往现场进行处理。处理完事故后,发现迎面驶来一辆车灯光线昏暗,车厢内装载的货物高度明显超出挡板一倍的蓝色低速车,存在超载嫌疑。民警遂依法对驾驶员及车辆进行检查,期间驾驶员王某向民警出示驾驶证,但行驶证迟迟无法出示,一会儿说放在家里,一会儿说落在单位,前后表述不一致,引起民警高度警觉,遂对车辆进行仔细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车悬挂的号牌与车尾部喷涂的放大号不一致,民警通过公安系统进行深度查询并核对车架号,得知该车车牌号为鲁VX88**低速车年审到2012年,车辆状态已经报废,竟然还使用其他车辆检验合格标志。民警将该车带至车辆过磅点进行过磅,发现该车竟然严重超载1231.6%,现场发现车辆挡板竟然加高了20厘米,民警依法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扣留该车,并依法移送停车场。

王某驾驶的鲁VX88**低速车因超过三个检验周期,车辆强制报废,平时还疏于维修保养,车前灯昏暗,夜间行车本身就带有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竟然还严重超载,大大增加危险程度,像颗会移动的“定时炸弹”。

驾驶员王某因驾驶报废车、超载100%以上、改型、使用其他车辆检验合格标志,将被处以罚款45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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