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职 不一样的晚清军政界
《牛史·晚清篇》作者:谭伯牛得罪小民,小民能奈汝何,难道造反不成?得罪巨室,则有代言人闻风而起,风闻言事,“淋漓尽致,亦殊可怪,不去官不止也”(李鸿章复郭嵩焘,八年二月二十日)。
张沄,长沙人,时任御史,便狠参了李榕一折,从公到私,从里至外,列出多款罪状。而事后调查,莫非子虚乌有,甚而有人身攻击的嫌疑,如谓李榕明媒正娶的续弦夫人为“买良为贱”。郭嵩焘问明参款,不禁慨叹:“闻此摺又出于张竹汀(沄字),竹汀愚人也,乐为人所指嗾,抑亦国家之不幸也”(八年正月十三日记)。
不过,有一条确有其事,即任用退休演员翠喜做家丁。清制,“奴仆及倡优隶卒”俱属“贱民”,禁与良民为伍,翠喜既属乐籍,则没有资格去李大人家听差。李榕对此事辩称,翠喜十六岁曾入乐部,后来“辗转服役官场”,至入李家,已是二十八岁,年近中年,早捐贱业,似不再有参款所谓“挟优”的嫌疑。虽然,翠喜不再唱戏,但仍然属于乐籍,李榕要么违制,要么失察,终究是犯了错误。既然参奏大员,朝廷须派钦差复查。恭王与西太后心思细密,办事周到,派了众所周知与李榕有旧的李鸿章,同时警告他“确切查明,据实复奏,毋得化大为小,稍涉徇隐”(七年十一月十七日寄谕)。显然,不管调查结果如何,李榕的官位肯定保不住了。因为,朝廷故意派鸿章这样从情理来说本应回避的人去办案,看似宣示了朝廷对湘淮军功集团的信任,实则截住了湘淮诸大佬曲线捞人的路径。鸿章受命后,致书曾国藩,云,“(二李)同为欧、苏(按,此处代指曾国藩)门人,先后同被荐举,本应为亲者讳”,可是,“其理与势又不可以曲讳”“伏祈鉴谅”。
李榕以此革职,愤愤不平,时隔多年,还责怪“当时主事者不肯实力洗刷”(谓翠喜入李宅做家丁已届中年),“恐重逢言者之怒”(复乔树枬,光绪六年四月),却浑未体谅李鸿章当时两面不是人的难处。
坊间流传曾国藩有一句名言:打落牙齿和血吞。其实,这话是李榕用以形容曾国藩的转帖,并非国藩原创首发。见国藩家书,谓:“李申夫尝谓余怄气从不说出,一味忍耐,徐图自强,因引谚曰:‘好汉打脱牙和血吞。’此语是余生平咬牙立志之诀,不料被申夫看破”(同治五年十二月十八日)。有趣的是,李榕能精准总结师傅的本事,却不能学以致用,终于辜负了师门“克己而天下归,言善而千里应”的期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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