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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天碍日,沧海遗珠:孔子对中国音乐的贡献

济南日报 2018-12-07 10:19 大字

提到孔子,我们首先想到他是伟大的思想家和教育家。千百年来,孔子将他的思想深深地刻在了我们的灵魂深处。古人“半部《论语》治天下”的赞誉,是因为孔子卓越的智慧涵盖了政治、经济、文化、人生、美学、史学等种种人文领域。纵观孔子一生,“礼乐”是他最为推崇的事物。作为人文学科、艺术领域的音乐,自古以来便是文乐不分,并行于世,更与孔子结下了一生之缘。事实上,孔子对于音乐的贡献,堪称“继往开来,革故鼎新”,但因为他的思想震古烁今,摩天碍日之下,艺术成就不免遭人遗忘或者不知。孔子对音乐的贡献,大致可分为音乐美学思想、音乐艺术成就和音乐实践活动。

孔子的音乐美学思想

美学是研究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的科学,也被称为“美的艺术的哲学”。人们研究音乐,始终绕不开的是两个属于哲学范畴的重要问题,即何为好的音乐?何为美的音乐?而在中国,最早对这两个问题深入研究并完整定义的人,是孔子。他的主要音乐美学思想包括“尽善尽美”“思无邪”,以及“乐而不淫,哀而不伤”。

《论语·八佾》中记载,孔子对于春秋时代乐舞《大韶》和《大武》,做出了如下的著名论断。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善”即好,代表着一种肯定。在孔子之前的时代,所谓的“美”与“善”是互为一体的,“政象乐,乐从和,和从平”“君子听之,以平其心,心平德和”。人们普遍认为好的音乐是平和的,对音乐的审美还停留在关注音调、声音的表面层次,只用耳朵去欣赏音乐的外在之美,未能用心体会音乐的内在层次——好的情感与思想。

孔子将音乐中的“善”与“美”准确区分开来,提出赞扬武王暴力伐纣的《武》乐,与赞扬舜帝政通人和的《韶》乐,从感官上来讲都是极美的。但是,《武》乐表达的情感偏重暴力与杀伐,显然不能达到《韶》乐美与善和谐统一、尽善尽美。孔子这一论断,标志着他对于艺术特征的认识,对美的本质的认识,较之先人有了巨大的飞跃,这对中国美学史的发展,起到了奠基性的作用。后期各个时期的学者,都继承了孔子“尽善尽美”的美学观,在评定一首音乐作品或文学作品时,能在肯定旋律悦耳、词藻华丽的同时,关注更深层次的情感、意境等内在因素。

《论语·为政》记载孔子言论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在春秋时代,《诗经》采风于民间的歌咏,诗与乐不可分割。《墨子·公孟》记载道:“诵《诗》三百,弦《诗》三百,歌《诗》三百,舞《诗》三百”,这充分说明了《诗经》与音乐的密切联系。孔子毕生推崇《诗经》,他认为《诗经》所记载的诗歌是思想纯正,不虚伪的。那么除此之外,理想的音乐还应该是怎样的呢?孔子有言:“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矣”。颜回又言:“夫子循循然善诱人,博我以文,约我以礼”。由此我们可以得知,孔子认为君子在广泛学习的同时,应当受到礼法的约束。同样,君子所接触的文与乐即其本身,也应该受到礼法的约束。不符合礼法的事物,是不能看也不能听的,即所谓“非礼勿视,非礼勿听”。较晚时期的《毛诗序》,也肯定了诗经中记录的诗歌是“发乎情,止于礼仪”的。所以,孔子推崇的音乐,首先是合乎礼的要求规范的。

除了“礼”之外,孔子又在《八佾》中提出了音乐应该体现“仁”的观念:“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孔子认为,乐是表达人们思想情感的一种形式,它也是礼的一部分。清楚地认识到礼与乐都是外在的表现,而仁则是人们内心的道德情感和要求,所以音乐必须反映人的仁德。这样,孔子就把礼、乐与仁紧紧联系起来,从而认为,没有仁德的人,根本谈不上什么礼、乐的问题。孔子的这种音乐美学思想,是对周朝乐官伶州鸠“政象乐,乐从和,和从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

伶州鸠认为,音乐之美在于和谐,政治和其他事物都应该效仿音乐,像音乐一样和谐。在认同此说的基础上,孔子进一步认识到“仁”的作用。于小处,它在音乐中可以弥补“礼”在于外而不能涉及音乐本质的缺陷,互为弥补才能更好的教化民众;于大处,以表现“仁”的音乐为标准来影响政治,推行仁政,使政治和顺,人心合乐,才能达到音乐平和、政通人和,“人”“政”“乐”三者融为一体的美好境界。

总之,孔子认为好的音乐应该同时具备“外礼内仁”的特征,《诗经》正因为符合这一原则而受到孔子的推崇,奠定了其在诗歌史中不可撼动的辉煌地位。

“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出自《八佾》中孔子对于《关雎》这首诗歌的高度赞扬。此处的“淫”做过度解,过度的快乐和悲伤在孔子看来都是不值得提倡的,因为这有违“中庸”之道。因此,音乐中感情的表现必须有一定的节制,适度而不过分。孔子的这一美学原则,影响了整个中华民族两年多年来的美学取向。他意识到,艺术所表现的情感应是一种节制的、社会性、有理性的情感,而不是无节制、动物性、纯感性的情感。

正因为孔子的影响,中国艺术对情感的表现,在更多时候保持着理性的、人道的控制,而少有狂热、夸张的情绪冲动。在今天看来,人为的控制情感表达,似乎有压抑人性的不当之处,但就孔子当时所处的混乱时代而言,节制与理性未尝不是社会所需要的良药;况且,“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美学准则,也给艺术家带来更高的艺术要求,即我们应该如何在理性与感性之间、过与不及之间找到平衡点,使之能够自由抒发情感,又不违背基本道德、法则,完美的展现艺术之美与情感之美。这是现代艺术仍要认真思考、探讨的命题。

由此可知,虽然孔子在音乐美学的领域仅留下了只言片语,却首创了一种全然不同的思想准则——解释了善与美和音乐美的准则,至今依然振聋发聩。他的贡献不仅仅停留在音乐的领域,而是立足于完善音乐之善、之美的同时,以音乐作为教育手段和实施工具,达到教化民众、改良政治、创造和谐社会的崇高目标,也因此为各个时代的人们所尊崇而追随。

孔子的音乐成就

孔子不仅是伟大的思想家和教育家,同时还是音乐家,不仅有高超的乐器演奏技巧,还有着出类拔萃的音乐鉴赏能力。孔子可以熟练地演奏多种乐器,如“鼓瑟吹笙”。《论语》记载:鲁人孺悲求见孔子,孔子推辞有病。“将命者出户,取瑟而歌”。等到传话的人出户传话时,孔子取瑟弹奏歌唱,“使之闻之”,表达自己的不满。《礼记·檀弓上》提到孔子吹笙:孔子在祭礼五天开始弹琴,但弹不成声调;在祭礼后逾月的又一旬里吹笙,声调就和谐了。磬是一种打击乐,《论语》记载了孔子“击磬于卫”的故事。在这个故事中,孔子将郁郁不得志的情感赋予罄中,过路者只通过听便准确地说出了孔子心中所想,颇有些知音的意味。

除演奏乐器之外,孔子还喜欢歌唱。他不但自己吟唱《诗经》中的诗歌,还常向善于唱歌的人学习——“子与人歌而善,必使反之,而后和之”。受排挤离开鲁国时,他作《去鲁歌》表达愤慨,甚至于去世前七天,还曾为自己唱悼歌。

在音乐领域中,孔子对于古琴的造诣和影响最为深远。孔子提高了古琴的地位,使之名列“琴棋书画”之首。他一生与琴为伴,即使困于陈蔡,身陷囹圄,仍然“弦歌不衰”。他开创了文人、士大夫弹琴的雅风,古琴有“士无故不撤琴瑟”之说,这与孔子重视“六艺”中的音乐教育是分不开的。

孔子和弟子们谈论演奏、学习音乐的典故很多,《论语·先进》记载:“由之瑟,奚为于丘之门?门人不敬子路。子曰:由也升堂矣,未入于室也”。子路的琴声充满暴戾和杀伐的情绪,孔子很不高兴,认为子路违背了教导,致使他的琴技只停留在入门的阶段,虽登堂但未入室。《韩诗外传》也记载了一则故事:孔子看到猫捕捉老鼠,受到影响而不知不觉在琴声中添加了贪婪狠毒的情感,结果引起了学生曾参的不满。孔子得知后不但不怪他,还赞赏他的贤良。由此可见,孔子与弟子们通过谈论、演奏古琴,将古琴从单纯的乐器提升为教化君子、完善自我的工具。

孔子增进了古琴的演奏技巧,他先后师从春秋两位著名的琴师—— 苌弘和师襄。他曾“访弘问乐”,请教《武》乐和《韶》乐的异同,得到苌弘的指点。次年在齐国听到《韶》乐,乐得手舞足蹈,如醉如痴,“三月不知肉味”。跟随师襄学琴的著名故事记载于《史记·孔子世家》,这则故事生动的讲述了孔子学习、演奏古琴曲的方法,是由外及里,从熟悉乐曲到熟悉技法,再到熟悉乐曲的思想情感,最终到达了解作曲者本身的境界。孔子的这一观点,拓展了古琴的发展空间,使古琴的演奏不再停留于追求高超技艺的表层次,而在于追求音乐更深层次的人文意蕴。孔子的这种见解,建立在他对音乐的深入透彻的理解之上,建立于思与行相结合的基础之上,对于当时的音乐来说,无疑是颠覆性的、创造性的,以至师襄“辟席再拜”;而在当今,这一见解也是评定一个优秀音乐家的最高标准。

孔子为古琴音乐留下了重要的传世作品,这些作品都是一边操琴,一边歌唱的,即所谓弦歌,其中最有名的当属《幽兰操》。据蔡邕《琴操》记载:孔子自卫返鲁途中,在山谷里看见兰花和杂草生在一起,联想到乱世中的君子,空有美好的品德和才干,却生不逢时,有感而发,创作了这曲《幽兰操》。此外,还有哀叹晋国贤士窦鸣犊、舜华被杀而作的《将归操》,充满忧国忧民情感的《龟山操》,感叹自己一生主张无法实现的《获麟操》传世。这些乐曲虽然不能完全确认是孔子所作,但它代表着后世对于孔子发展琴道的高度认可。这些作品已经超越了纯粹的艺术领域,直达人文关怀的深处。为了纪念孔子对古琴的贡献,古人取“仲尼”两字来命名古琴的样式,流传至今。

孔子的音乐实践活动

孔子的一生正处于“礼崩乐坏”的时期,这也是历史上由奴隶制逐渐向封建制过渡的时期。早在周王朝确立之初,便制定了礼、乐、刑、政四大基本政策,这其中的礼、乐是用来区分贵贱等级以及和谐人缘关系的重要手段。礼与乐的结合能维护贵族阶层的等级次序,加强统治阶级的统治力,这种遵守礼乐制度、等级鲜明、仪式完备、严肃庄重的音乐被称为雅乐。然而,自春秋以来,随着王室的衰微,诸侯的崛起,雅乐和礼乐制度逐渐衰亡,民间音乐广泛兴起。孔子是礼乐制度的拥护者,终其一生都在进行“正乐”的实践工作。

在诸多影响、排挤雅乐的民间音乐中,势力最大、影响最广的要属郑国和卫国地区的民间音乐。它采用新的音阶,讲究艺术技巧,音调情绪多变,表演时男女错杂,在音乐内容、性格方面都与宫廷雅乐形成了强烈对比。这种清新而富有生命力的音乐被诸侯和民众所喜爱,却被孔子等礼乐制度的捍卫者深恶痛绝。因此,孔子认为,想要恢复礼乐制度,必须“放郑声”,即禁止郑卫的音乐。“乐则《韶》舞。放郑声,远佞人。郑声淫,佞人殆”。在孔子看来,远离郑卫的靡靡之音和远离小人佞臣是同等重要的。孔子还举例说明了郑声对雅乐的伤害,“恶紫之夺朱也,恶郑声之乱雅乐也,恶利口之覆邦家者”,将郑声拿来比喻伶牙俐齿祸乱国家的小人。孔子的主张建立在政治的考量上,认为治国采用旧乐还是新声,是关系到国家兴衰存亡的大事,整顿音乐已经刻不容缓。那么,孔子究竟为“正乐”做了什么呢?

“子入太庙,每事问。或曰:‘孰谓鄹人之子知礼乎?入太庙,每事问。’子闻之,曰:‘是礼也。’”孔子作为礼乐制度的继承者,身居太庙助祭的职位,却能够认真、谨慎的询问有关礼乐的所有问题。这并不是孔子真的不懂礼,而是他希望展现出尊重礼乐的态度,同时让主管太庙的官员明确自己的职责。

在鲁国为官的短暂时间里,孔子致力于礼乐的推广,真正做到了政通人和。孔子陪同当时的鲁国国君鲁定公在夹谷与齐景公相会,进行外交谈判。当进行到观礼的阶段,齐景公派武士扮成乐师舞刀弄枪来恐吓鲁定公。孔子“历阶而登”,指责夷狄音乐出现在这样的场合是不合时宜的,齐景公只得将武士撤去。后来,齐景公又下令演奏粗野放荡、不尊重的音乐来羞辱鲁定公,孔子凭据礼法再次斥责了这种行为,并逼着齐国的司法者将这些艺人处死。在双方以音乐为外交武器进行斗智斗勇之际,孔子既维护了礼乐制度,又维护了鲁国和国君的尊严。

在孔子周游列国的十四年间,孔子的学说始终未能被采用,各地礼崩乐坏的现象反倒更加严重。天子的专用音乐和仪式被诸侯僭越,庙堂之上的音乐在室内、家中被演奏。看到这些,孔子也不由的发出了“吾道穷矣”的悲凉感慨。尽管如此,孔子却始终没有放弃“正乐”的努力。《论语·子罕》记载“子曰:‘吾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

孔子晚年返回鲁国后,致力于整理文献,调整了《诗经》中《雅》《颂》各诗的分类,又整理了《雅》《颂》各诗的乐曲分类,配音演唱,使之各得其所。相传,在这个时期,孔子还曾编写过《乐经》,但传至秦朝便失佚了。司马迁在《史记·孔子世家》中高度评价了孔子“正乐”的贡献:“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礼乐自此可得而述”。正是因为孔子的努力,雅乐的形式得以保存并被历朝历代所沿用,尤其在盛唐时期得到重建与恢复,直至延续到最后的封建王朝——清代,最终成为了中华民族的伟大艺术遗产。

回溯孔子对于音乐的重大贡献,在音乐美学思想方面,他承前启后,围绕礼乐思想成系统、有深度的提出诸多新的观念,为中国传统音乐美学乃至美学奠定了基础;在音乐的成就方面,他首先将音乐教育纳入六艺的内容,又引领了君子操琴这一长盛不衰的音乐潮流,其古琴作品更是因为兼具情感与艺术的双重性而流传千古;在音乐实践方面,孔子以身作则,维护礼乐最后的尊严,并通过整理编撰文献的方式使之得到保存,为后世留下价值不可估量的文化遗产。

孔子的一生是艰难坎坷的,却也是光芒万丈的。他既有“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的使命与抱负,也有“浴乎沂,风乎舞零,咏而归”的个人志趣,还有着在“不得行,绝粮,从者病”这样极端困顿之中,依然“讲诵弦歌不衰”的乐观、坚强的精神。长久以来,正是这些圣贤的思想精髓指引着我们,使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如同激昂壮阔的乐章,响彻中华大地,绵延千秋万世。

■本版摄影成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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