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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男炫耀感染女生”:对其恶意不可姑息

新京报 2018-11-27 01:01 大字

议论风生

假如一个人明知自己有艾滋病,却故意传染给他人,这种行为涉嫌违法犯罪。

还有几天,就是第31个世界艾滋病日。每到这时,有关艾滋病的话题,也多了起来。

11月初,社交平台上关于“艾滋病渣男炫耀又感染一名大二女生”的话题引起热议。聊天截图显示,标题中的“渣男”是一个网名为“动物无常”的艾滋病患者,他在QQ群里宣称,“成功传染艾滋给一名大二女孩,这次不中就天理难容了。”

有鉴于艾滋病是一种严重的性传播疾病,严重时甚至会剥夺人的性命,如果这个聊天截图是真的,此男无疑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重伤)。尽管现在还没有媒体证实这张截图的真实性,但由其在社交媒体上广泛传播而引起的恐慌,却是显而易见的。

“故意传播艾滋病”这样的桥段,不论是在影视剧中,还是在现实中,我们都有所耳闻。曾有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社交媒体上曝光了多起故意传播艾滋病病毒给他人的案例。

在一则网上广为流传的帖子里,一位男士在与一个女孩发生关系后,告诉女孩自己是艾滋病患者,女孩当场崩溃。女孩问男子,“你是不是真的有艾滋”,男子轻描淡写地说,“我骗你干吗?”

现实中,被“枕边人”如此算计,感受当然不美好。也正因此,艾滋病渣男感染女大学生这个帖子一发出来,就引发广泛传播。一来,人们是痛恨渣男的“丧心病狂”与恬不知耻;二来,人们也是痛惜这个可能被感染的女孩。

可以说,这个帖子带来的恐慌,背后有着复杂的情绪——有对艾滋病的恐惧,有对“渣男”报复社会所带来的不确定性的惊恐,更有对亲密关系信任度竟如此薄弱的讶异。

艾滋病等特殊疾病患者自然令人同情,理当受到社会的关爱和支持。但那些潜伏在人群中的,故意将艾滋病病毒传染给无辜者的艾滋病患者,无疑就是在破坏社会中暗藏的信任感。即便其只是虚假编造谣言,也同样为害不浅,可能涉及制造、传播谣言。

而现实生活中,一个人如果明知自己有艾滋病,却故意传染给他人,这种行为无疑涉嫌违法犯罪。我国对于这种恶意传播行为早就颁布了相关法律,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艾滋病防治条例》规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故意传播艾滋病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法律虽全,但在恶意传播的界定上没有明确标准。现实中,一些人往往通过“谈朋友”的方式传播疾病,难以界定责任。面对这样的情况,除了加大宣传力度,普及预防知识,更需要严厉惩戒恶意传播艾滋病的丑恶行径。

□凤起(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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