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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轻生厌世?是人性泯灭! 葫芦岛市撞学生案原因公布嫌犯系因“夫妻矛盾轻生厌世”驾车作案

济南时报 2018-11-24 14:12 大字

22日中午12点多,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第二小学校门前,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辽宁省建昌县县委宣传部23日向媒体通报称,2018年11月22日12时15分,建昌县第二小学门前发生一男子驾车冲撞过路人群案件。

截至目前,已造成5名未成年人死亡、19人受伤,其中重伤3人。经公安机关侦查,犯罪嫌疑人韩某华,男,29岁,建昌县人,无业。该人性格内向偏执,心胸狭窄,近期因夫妻矛盾,轻生厌世,产生极端思想,采取驾车冲撞方式,随机选择作案目标,导致案件发生。

有医生说:“医院有孩子家长抱着孩子不肯撒手,想抱回家,但孩子已经没了,现场医务工作人员无不伤心流泪。”

【惨剧】 多名小学生过马路被撞

网曝现场监控视频显示,22日12点18分左右,一群儿童正在排队过马路。12点18分14秒,一辆黑色轿车径直冲向队尾,多名儿童被撞倒,有一名儿童还被车辆碾压。另一段视频中,几名儿童躺在地上,画面中有嚎哭的声音。22日中午,记者联系到建昌县第二小学(简称二小)。该校工作人员称,当时正值放学,出事孩子为学前班和一年级二班的学生。

二小附近一家花卉店的老板告诉记者,事发地点就在自家店门口十来米,“撞完人之后地上躺着不少学生,救护车来给拉走了,然后就封道了。”花卉店老板称:“我们这边小学有‘小饭桌’。当时是中午学生吃完饭,老师带着往回走。”

【悲情】 家长抱着孩子不肯撒手

记者从建昌县人民医院二部了解到,事发后,伤者多被送往人民医院。目睹事件经过的鹿女士称,她有朋友在建昌县人民医院外科工作。据鹿女士提供的聊天记录截屏显示,其朋友在微信群称,事发后,建昌县人民医院第一时间组织人员抢救,所有不值班的外科、骨科、急诊、脑外、儿科医生均来院参与抢救,“忙得都跑着干活”。

鹿女士朋友称,住院的十来个孩子都稳定了,“现在没有生命危险的孩子看起来精神状态还可以。”鹿女士的朋友在群里说:“医院有孩子家长抱着孩子不肯撒手,想抱回家,但孩子已经没了,现场医务工作人员无不伤心流泪。”

另据报道,伤者中还包括一名教师和一名学生家长。受伤教师已转院,目前在医院接受治疗的均为学生。建昌县人民医院医务科工作人员称,“有十多名学生在脑外科、外科接受治疗,其中5到6名为男孩。”据悉,目前在该院接受治疗的受伤学生中,年龄最小的6岁,最大的8岁。

【缉凶】 肇事司机被抓后未反抗

据报道,记者从建昌县八家子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及肇事者父亲处获悉,肇事者为该县老大杖子乡青牛山村村支书之子韩某华。

建昌县公安局八家子开发区公安分局一名民警称,当日12时许,接110指挥中心派警,该单位约8名警力立即出警抓捕及设卡拦截,近13时许,将肇事后驾驶黑色奥迪轿车逃逸的韩某华拦截。

该民警称,韩某华被抓捕时未进行反抗,抓捕人员未在其所驾车辆上搜到毒品和酒。被抓捕后,韩某华被带到公安分局,向民警表示后悔,称“我认了,我啥都认”。

【调查】 肇事者名下有个度假山庄

一位与嫌疑人韩某华相识的本地人士告诉记者,韩某华是建昌县老大杖子乡青牛山村村支书韩某升之子,今年30岁左右,几年前结婚,这几年在沈阳打工,有一个五六岁的女儿。

据了解,青牛山村位于3A景区龙潭大峡谷西南岸,是青牛山所在地。全村有1789口人,贫困户数98户,建档立卡58户。工商资料显示,韩某华名下有一家企业,名为青牛山度假山庄。他的父亲韩某升名下也有一家生态休闲山庄,注册资金1000万元。2016年,国家旅游局公布280个全国旅游扶贫示范项目,韩某升名下的这个山庄曾入选“全国‘公司+农户’旅游扶贫示范项目”。与韩某华父子相识的一名男子告诉记者,该公司并非韩父所有。近年,建昌县在发展旅游经济,由于建昌龙潭大峡谷位于老大杖子乡境内,因此,该乡出现多家农家乐,“这个休闲山庄是政府招商引资引进的”。

●马上评

高度警惕“反社会”行为

韩某华将矛头转向弱小、易于攻击的群体,是典型的反社会行为,法律必须给出严惩。

近几年,我们在新闻中看到多起成年人随机选择中小学、幼儿园未成年人下手的事件。愤怒之余,有个问题萦绕心头——孩子们没得罪你,你为何要对孩子下手呢?

有个著名漫画说的是,老板批评了职员,职员回去找太太的茬,太太把气撒在孩子身上,孩子踢了狗一脚,狗朝着路人吠。一层一层向下发泄怒火,这个正常人能理解——一个人有时候不便于直接向对方发泄情绪时,向能够承受自己情绪的人发火,把情绪转移,虽然不是好的情绪解决方式,我们依然能够理解。

但这与犯罪嫌疑人故意伤害未成年人有着本质区别。漫画里的方式,职员一家是发泄在最亲近的人身上,在各人能够承受的范围内,伤害较轻,是一种常态。而冲撞、砍杀学生的嫌犯则针对毫无利害关系的路人,伤及人命,无疑是一种极端的例外,是典型的反社会行为。

心理学上的反社会行为,是指一种故意或非故意、不顾他人观感,而且可能对社会造成危害、无法增进公众福祉的行为。一般而言,自卑感会产生越轨行为,而社会对这种行为的反对又会强化自卑感,引起更强烈的反社会行为。人格失调也会产生反社会行为。此外,自制力薄弱、生活窘迫等也都是反社会行为习惯形成的根源。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家庭和社会成长环境不是犯罪的理由,不存在因果关系。正如美剧《犯罪心理》中所言,类似的成长环境里,有的人选择成为警察,有的人却成为罪犯。

不同于精神病人作案,韩某华这样有选择性却不知何时爆发的暴力伤害行为就是这个社会的不定时炸弹。这种无计划、无规律性的犯罪行为往往是突发的,具体防范起来也有难度,但并不意味着我们就完全无能为力。比如家庭成员在发现其有暴力伤害苗头时,及时帮助其疏解情绪,缓解压力;成年人遇到烦心事时,社区也有专业地点、专业人员提供心理支持,以实现社区矫治功能。诸般工作,可能是一个持久的系统工程,在偶发的暴力行为面前,可能并不全然奏效。但孩子是社会最柔软的部分,也是一个国家的希望,为了孩子,我们必须采取足够周全的措施。最该保护的,是我们的孩子;最该严惩的,是针对孩子的暴力行为。 (综合红星新闻、新京报微信公号“沸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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