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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向孩子的恶行,罪无可恕!

半岛都市报 2018-11-23 01:19 大字

本报评论员王学义

11月22日中午12时30分左右,辽宁省建昌县第二小学门前发生一起重大车祸。截至当日17时30分,已造成5人死亡,19人受伤。目前肇事司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检察机关介入,车祸原因正在调查中。

中午的阳光正好,孩子们刚吃完午饭,排队穿过马路返回学校,同行的有老师和家长……这是多么安静祥和的一幕。然而,噩梦突然降临。一个个鲜活的生命被摧残,幼小的生命凋零了一地,其惨烈、痛心、震惊、悲愤,早已超出了语言所能表达的范围,也突破了人心所能承受的极限。即便不在现场,很多网友看到事发后孩子倒地的照片,也禁不住泪流满面。

为什么受伤害的总是孩子?他们的人生才刚刚起步,他们不是最需要爱、最应该被呵护的吗?他们是每个家庭的宝贝,是未来与幸福的寄托,在他们罹难之后,那些破碎的家庭又将如何继续生活?

一个个泣血之问的背后,是人们对这一事件的高度关注,以及对肇事司机韩某华的强烈愤慨。从当前报道可知,他已经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他注定难逃法律之剑的惩罚。

而从监控内容来看,还有更多细节值得追问。比如,当学生过马路时,原本正常行驶的黑色奥迪突然变道,逆行撞向学生群,随后立即逃离现场,整个过程中轿车并未减速。如此诡异的行车路线以及肇事时和随后逃逸的速度,都非常值得怀疑。在随后的报道中,韩某华被抓捕时未进行反抗,他称“我认了,我啥都认”。警方也未在其所驾车辆上搜到毒品和酒,已鉴定排除醉驾、毒驾。那么,他“认”的究竟是什么?他驾车撞人的原因到底又是什么?警方必须尽快查明真相,并将结果公之于众。

任何人在经过学校、面对孩子时,都必须打起十二分的精神,这应成为社会共识。手握方向盘的司机更应该明白,你所掌握的交通工具,也可能对他人生命安全构成威胁。而在你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和行为,无法压制心头戾气的一瞬,就可能异化成一件“凶器”,使无辜的行人和车辆遭殃,而自己也将步入万劫不复之地。对此,必须小心再小心。

在任何时候,无论任何原因,伸向孩子的黑手、指向孩子的恶行,都罪无可恕。这是一个文明社会的底线,也是人之为人的基本原则。戕害孩子生命,造成二十多人死伤,更是罪大恶极,天理难容,必须依法予以严惩。也唯有严惩,才能平息公众之愤,抚慰家长之痛,告慰孩子们的在天之灵。

相关新闻详见本报今日A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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