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直气壮保障妇女生育权益
□陈广江
近日,石家庄市职工服务中心12351职工服务热线,接到该省一家大型商业银行女员工的投诉,这家银行规定,女职工如果生育,无论头孩还是二孩都要向单位申请。每年的审批时间是1月,如果女职工没有被批准就怀孕,只能“二选一”——要么实施医学流产,要么接受处分。最终,在石家庄市总工会的介入下,这家银行停止实行女职工怀孕审批报备制度,怀孕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此前被侵权女职工的工作和待遇也得到恢复。(11月20日《工人日报》)
又见荒唐的“怀孕审批”,又是肆意践踏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令人稍感欣慰的是,在工会的介入下,用人单位很快意识到了“怀孕审批”的违法性并及时废止了奇葩规定,怀孕女职工的权益得到了保障和补救。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这是工会法的明文规定,哪里的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哪里的工会就要站出来说话,叫停“怀孕审批”也是工会的分内之事。近些年来,不少地方的工会为怀孕女职工出面撑腰,使其保住了工作和孩子,值得点赞。
但也不能盲目乐观,个案的成功解决并不代表“怀孕审批”问题得到了根本解决。现实中类似“排队怀孕”、“怀孕审批”等奇葩规定屡见不鲜,甚至成了一种潜规则,有些怀孕女职工被辞退,与用人单位对簿公堂,纵使赢了官司,工作也丢了。
“怀孕审批”为何迟迟无法制止?一些用人单位为何明知此举违法悖德还执意如此?一是违法成本太低,法律法规对侵犯女性生育权的行为缺乏有效约束和惩罚条款,而且女职工维权成本太高;二是女职工怀孕生娃会增加用人单位运营成本,特别是教育、医疗等女职工较多的行业,“扎堆生娃”令用人单位吃不消。
其实这也不是什么新问题,早在放开二孩之初,相关部门、专家、媒体等就反复提醒,也提出了不少建设性意见,但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根本缓解。换言之,不缺共识,缺的是行动,或行动滞后,跟不上形势。在全面落实二孩政策、大力鼓励生育的背景下,终结“怀孕审批”等奇葩规定更显得紧迫。
保障怀孕女职工的权益不能靠某个部门或组织“单打独斗”,而要靠多方合力。对那些变着花样剥夺女职工生育权的行为,政府部门、妇联工会、媒体等各方都应积极介入,大幅提高用人单位违法成本,使以身试法者付出惨重的代价。比如建立黑名单制度,让涉事单位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从长远看,加快推进全面两孩政策的落实才是根本之策。一方面,进一步完善促进性别平等的政策措施,保障女性就业、休假等合法权益;另一方面,通过公共政策适当减轻用人单位的成本和压力,用实实在在的利益引导用人单位尊重女职工生育权。
当然,政策制定和实施有一个过程,效果不可能立竿见影。眼下当务之急是,相关部门、妇联工会等要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地叫停“怀孕审批”,向践踏女性权益的行为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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