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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孩子身体探出天窗“观光” 看似“拉风”但很危险

枣庄晚报 2018-11-13 10:56 大字

晚报讯 (记者 苏羽 摄影报道)近日,家住市中区和家园小区的市民甄先生在文化路与西昌路交会路口,发现一辆小轿车在行驶中,一孩童将身体探出天窗,挥舞着双手。每次小轿车转弯时,孩童的身体就会随之摇摆,让过往的市民捏了一把汗,市民认为这种行为太危险,希望开车载孩子的家长要时刻谨慎。

“11月11日下午2点左右,我开车经过文化路与西昌路交会路口时,突然发现一辆私家车左转,车顶上有个黑色的影子。我仔细观察,黑色的影子居然是个小男孩,看起来有7-8岁的样子。他站在车里将胸部以上露在车顶天窗外面,时不时地挥舞着双手,当车辆转弯时,孩童的身体就会随之摇摆,这种行为实在是太危险了。”家住市中区和家园小区的市民甄先生说。

据记者了解,部分家长对于天窗的危险性认识不够,任由孩童踩在车座上,将身体探出车顶天窗玩耍。在汽车行驶时,儿童若将头或身体伸出车顶天窗,如果遇意外情况紧急刹车或遭遇后车碰撞时,由于惯性极易将儿童甩出;此外,由于儿童生性好动,如果在头部伸出车外时手部不小心触碰天窗开关,很可能造成颈部被夹的事故;再者,儿童被车外物体碰撞在车辆外部可能存在线缆、树木或其他侵入道路的异物,也可能有前车抛出的垃圾、车轮崩起的石块,如果这些异物恰好与车身高度、位置相近,在车辆运行时,异物碰撞将对儿童造成巨大的伤害。“汽车天窗设计的主要目的是让车子采光更好、更明亮,孩子站在上面‘观光’玩耍,看似很‘拉风’,可是发生意外将会给孩子造成极大的伤害,希望家长们看好自己的孩子,别让悲剧上演。”甄先生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七条第四款规定,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驾乘人员不得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否则将构成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警会对违法人员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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