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针下去,她的下巴一直在长美容院老板娘支付两次补救手术费用,并被判“惩罚性赔偿”3万元
7年前,杭州女人林丽(化名)经不住美容工作室老板娘小洁(化名)的劝说,往下巴上扎了一针。这一针打下之后,林丽的下巴一直在长,并为此动了两次手术,磨掉长出来的下巴。再后来,她起诉到法院,要求小洁赔偿。
杭州市中院对该案作出了二审判决。作为终审判决,这案子的突破在于,认定医疗美容纠纷的法律关系适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从而使得原告林丽获得了一笔“惩罚性赔偿”。
案由
注射生长因子后
她的下巴一直在长
林丽今年40岁,2011年9月,她在小洁的私人美容工作室做了下巴注射生长因子整形。这种微整形很简单,就是小洁往林丽的下巴上打了一针生长因子。这一针不便宜,当时的价格是4500元。
注射以后,林丽的下巴一直红肿胀痛碰都碰不得。2014年,小洁为林丽联系在杭州做了下巴异物取出手术。所谓“异物取出”其实就是磨掉新长出来的角质。2017年,林丽又做了第二次手术。两次手术,一共2.8万元的医疗费都是小洁付的。
林丽觉得太痛苦了,漫长的7年,为了一个下巴。去年,林丽把小洁告上法院,索赔8.6万元(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1.5万元、惩罚性赔偿6.5元以及其他损失)。
而小洁觉得自己已经掏了2.8万的补救手术费用,怎么还要赔。
说法
微整形的当事人
是患者还是消费者
在法律专业中,同一个法律事实可能会产生两个或者数个法律责任,被称之为“竞合”,而选择适用哪个法律,对于律师来说就是为当事人(消费者)争取利益最大化。
这个案子可以归于侵权,或基于服务合同的纠纷。而这两种法律关系基本上也只能获得损失赔偿,也就是小洁已经支付了的补救手术费用。
林丽的代理律师甘海滨觉得,这个案子适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而“消法”中,对这类因产品或服务造成的损害,能有惩罚性赔偿。
一审法院认定这是侵权责任纠纷,林丽上诉,最近,这个观点在杭州市中院的二审判决中获得了认定。
法院认为,在本案中小洁的过错在于她没有行医资格却为林丽注射生长因子,而且这个针剂也没有医药准字号,标注的是外用,而非直接注射用,结果导致林丽注射后下巴一直生长,红肿胀痛的后果。考虑到小洁在事发后积极主动为林丽二次做下巴异物取出手术,并支付了相关费用,法院判决小洁向林丽支付惩罚性赔偿款3万元。
据《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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