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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炮台公园坦克、大炮“随意”爬, 律师提醒:即使是免费公园,发生事故也不能免责

今晨6点 2018-11-04 08:48 大字

晨报讯(YMG记者滕新书摄影报道)“免费公园也不能没有人管理啊?西炮台公园的大炮、坦克随意爬,炮身上还刻上了字!”昨天,记者接到市民反映后赶到西炮台公园,现场确实没有看到管理人员,游客随意游玩,爬上坦克和大炮也没有人阻止,一旦出现意外情况,不知道公园方面将如何面对。

在广场后面,摆放着八门大炮和一辆坦克,吸引着不少带着孩子的游客,几门大炮和坦克上都有人爬了上去,包括老人和孩子。一位老人坐在一门大炮后面休息,让一个孩子自己爬到炮身上去玩,孩子爬不上去,老人责骂了几句,过去把他抱了上去。一位女子把孩子单独放在大炮上,自己在一旁为其拍照。而在坦克那里,一位年轻男子带着孩子爬到坦克顶上让下面的女子拍照,后面一位老人也抱着孩子往上爬,好像都没想到有什么不妥和危险。记者走进炮身,还看到不少地方有人刻字留念“到此一游”,甚至有英文“ILOVEYOU”。而在旁边的一块木牌上,清楚地写着:大炮危险,请勿靠近,严禁攀爬。在公园入口东侧,也有一块木牌上写着“游园须知”,其中有一条是“服从公园工作人员管理”,但是,记者随后在公园里转了一圈,也没有看到一人显示是公园管理人员。“免费公园确实方便了市民和游客游玩,但也比收费公园存在更多隐患———因为免费,来的人员没有控制,很多行动不便的老人和孩子也会跟着家人来,相应地也就增加了事故隐患。在免费公园发生事故,公园管理方可以免责吗?”向记者反映情况的市民提出了这样的疑问。“除了免费公园,现在很多公园对老年人提供优惠票价甚至免费让老年人参观游玩,但是,免费服务并不意味着免责。”一位律师告诉记者,公益性免费公园虽然不是经营性场所,但如果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存在过失,造成他人损害,也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他说,“对于具有一定危险性的设施,公园的管理人应当设立明显、醒目的警示标识,以提示游人注意自身安全,未尽到上述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公园的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位律师提醒,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公园方面要在合理限度范围内负起安全保障义务,在其可以预见危险的合理范围内承担危险告知、行为提示和安全管理的义务,将可能威胁游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隐患降低至最低,即是其“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责任。“除了事前做好安全提示以外,公园管理方也应对受伤游客提供必要的事后救助,如果救助不及时或者缺乏必要措施等,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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