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社会新闻> 正文

三类人可享公租房租赁补贴外来务工人员需连续缴保险和公积金超三年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8-11-02 13:54 大字

[摘要]外来务工人员需连续缴保险和公积金超三年

本报讯(星级记者程茂枝)为多渠道保障住房困难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省住建厅、省财政厅日前出台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将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范围。

意见要求,各地要根据保障对象住房需求和支付能力,在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家庭优先保障的基础上,对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群体、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实施梯度保障,对其在市场租房居住予以差别化的租赁补贴,保障其基本住房需求。保障对象可自主选择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其中一种保障形式。

在准入条件方面,指导意见提出了一些原则,其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收入条件,原则上应不高于当地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新就业无房职工累计申请租赁补贴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4个月;在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租赁补贴的,应符合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认定条件,且持有本地合法有效的居住证,原则上在本地连续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3年及以上。

补贴标准应当分档确定。意见要求各地要结合当地住房租赁市场的租金水平、申请对象的支付能力和财产状况等因素,合理测算并分档确定租赁补贴标准,租赁补贴标准随市场租金变化进行定期动态调整。除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城镇住房救助对象等特困人员,可以按市场租金水平确定租赁补贴标准外,其他类型保障对象的租赁补贴标准,原则上最高不高于市场租金水平的80%。

对于补贴面积也有具体的规定。各地要结合申请对象家庭的成员数量和当地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面积等情况,合理确定租赁补贴面积,原则上住房保障对象应租住中小户型住房,户均租赁补贴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单身户租赁补贴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

意见还要求各地规范补贴发放程序。符合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条件的申请人,应与房屋产权人或其委托人签订住房租赁合同,并及时将依法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房屋权属证明、租赁发票等有关材料提交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审核。同时建立退出机制,对不再符合租赁补贴保障条件的,应终止发放租赁补贴。对以不正当手段骗取租赁补贴的,一经发现,取消其享受补贴资格并追回住房租赁补贴,记入个人诚信记录,5年内不受理其保障性住房申请。

新闻推荐

我能怎么办 张琳

人的缺点之一,就是喜欢凑热闹,特别是亲戚,待到他们聊尽了白云苍狗、世间百态,就开始例行公事般地询问你的生活了,你饶有兴趣地...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