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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什么避免频发的“限高杆”悲剧□张贵峰

济南日报 2018-10-31 11:32 大字

10月29日,一段“江西新余一少年将身体伸出轿车天窗撞限高杠身亡”视频引发关注。视频显示,在一条单向两车道公路上,一名乘客通过车顶天窗,将上半身伸出车外,在遇到一限高横杠后,乘客撞到限高横杠。据新余市公安局通报,上述事件发生于10月28日下午,乘车人钟某(13岁)撞到限高横杠后当场死亡,目前事故还在进一步处理中。(10月30日《新京报》)

“13岁少年将身体伸出轿车天窗撞限高杠身亡”,如此惨烈的交通事故视频,无疑令人惊骇痛心,不忍直视。更令人痛心的是,这样的交通事故,完全可以有效避免:如果司机能及时制止乘车人“将身体伸出车外”,如果司机发现限高杆后提前及时停车,如果这位13岁少年的家长平时能对孩子加强相关安全教育……

尽管有太多“如果”,但揆诸现实,不得不承认,不仅“将身体伸出天窗”在各地城乡道路上十分普遍,由此引发的各种事故一直屡见不鲜,因道路限高杆引发的交通事故,及其背后的“随意设限高杆”现象,在时下我国,同样屡见不鲜。

就此而言,此次“13岁少年撞限高杠身亡”事故的发生,是具有某种必然性的。既是频繁出现的“将身体伸出天窗”的必然结果,也是“随意设限高杆”的一种必然产物。

要想有效避免此类悲剧的频发,无疑也需从上述多个方面着手。如在交通安全教育方面,必须不断加强相关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强化相关处罚惩戒力度。在交通法规方面,也可以进一步改进完善。虽然《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已规定“机动车行驶中,乘车人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但针对乘车人的处罚仅为“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而针对驾驶人,则并无明确的专门处罚条款,只能以“妨碍安全驾驶”名义记2分和“二百元以下罚款”。

与此同时,在限高杆的设置、管理方面,也要不断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尽快填补其中存在的种种制度空白和短板,如“设置和管理主体混乱”、“无相关统一标准”等,以便迅速彻底改变普遍存在的“随意设限高杆”、“限高杆伤人、杀人”事故频发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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