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交车坠江因司机凌晨K歌?江苏公安:自媒体谣言何时休
越是众声喧嚣,越需善于求证。
截至目前据人民日报消息:重庆坠江公交车事件,目前初步核实失联人员15人,已发现9名遇难者,救援人员仍在全力救援!打捞船通过多波束声呐,发现一长约11米、宽约3米的物体,基本确定为坠江公交车。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专业人员,提取失联人员家属DNA,为确认身份做准备。目前,报案失联人员亲属的血样已采集完毕,定位、探测工作正进一步开展。
与此同时,29日重庆坠江公交车撞击瞬间,一段正面视频曝光。冲上路沿,撞断护栏,坠入江中。因为视频里公交车的不当操作,有网友爆料称“公交车司机凌晨K歌导致开车时睡着,引发事故”。一时间网络上又掀起了一场舆论风暴,将矛头纷纷指向了驾驶公交车的司机,指责声此起彼伏,相较前一天“涉事女司机逆行引发谴责”的舆论风波有过之而无不及。
翻看网友的评论,甚至有一种他们是现场证人的错觉,无论是时间节点还是出事时的细节都又十分精细的描述。
然而事情的真相真是如此吗?不少网友也表示这些言论的真实性值得商榷,还是需要静待官方通告。
随着又一舆论热点的爆发,让人不禁联想到一天前的涉案女司机,当现场视频公布,还原了公交坠江整个经过之后,一时间网络上网友纷纷表示,欠涉事女司机一个道歉!
假设如果没有这段视频,她会怎么样?
好在视频最终曝光,尽管姗姗来迟,但终究还了涉事女司机一个公道:她不是害人者,而是受害者。此前加诸她身上的不实之词该消散了,对女司机群体的污名化也该停止了。
当探讨舆论场中的,变形乃至变异传播是如何形成的,更当深记:越是众声喧嚣,越需善于求证。快进的新闻为何总是在反转?
重庆公交坠江,全民关注,万分揪心。谁承想,相关报道第一时间就跑偏了,围绕“女司机”上演了一出新闻反转剧。先简单回顾一下——
28日中午,@平安万州发出简短的警情通报,但这一最早的官方消息并未提及“女司机”“逆行”这样的字眼,只说“两车相撞,大巴车坠入江中。”可随后的新闻报道,“小轿车女司机逆行”成了最大的焦点。
随即便是一场“全民声讨”——“判死刑”“一个人死就好了,干嘛连累那么多人”……“谩骂”四起、相当刺耳。28日下午五点左右,正当网友情绪沸腾之时,@平安万州一纸通报让真相实现反转——公交车突然越过中心实线,小轿车正常行驶,没有逆行。一时间,媒体忙着删微博、删微信,网友忙着删评论、写道歉,本就悲情的气氛又多了几分悲哀的感觉。恰如有人感叹,车祸中女司机虽然逃过一劫,但偏见和不实报道又差点要了她的命。分析来看,“女司机逆行”之所以迅速刷屏,一个重要原因是这一说法极大契合了社会对女司机的偏见。新媒体时代,新闻传播主体愈加多元,竞争自然更为惨烈。在一个热点事件面前,机构媒体也好,自媒体也罢,都想着快速跟进,第一时间抓住受众。然而这种对“速度”的过度追求,一定程度上挤压了调查求证的时间,内容传播者往往听来“三言两语”,不细细核实追问就仓皇出手,报道不免会丢掉一些“准度”,牺牲了新闻应有的真实性。
值得一提的是,我们常说,网络极易滋生谣言,自媒体缺少把关人,但在这一次的新闻反转剧中,许多机构媒体也成了不光鲜的“主角”,虽然不是主观造谣,但影响力和破坏力显然更大。
这一点,应当是比反转更值得警惕的。新闻求“快”,求“流量”,但必须跑在“事实”这一基本轨道内。这理应是所有媒体时刻绷紧的一根弦,时刻坚守的生命线。不然频频反转,终会丢掉公信力,如此,又怎为媒体,何谈新闻?
在这个时代,人人都享有话语权,但言论自由并不意味着没有约束。可以看到在这次的事件当中,很多网友在面对谣言时非但没有去辨别,而是不明所以地对当事人进行辱骂,肆意发泄情绪、言语,这样的行为不是维护正义,而是宣泄暴力。
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公布了《关于办理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
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
如果行为人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实施了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行为,主观上故意,客观上造成实际损害,情节恶劣的,以诽谤罪定罪处罚。苏苏想说,别让“反转”牵走太多关注度,事件更多细节也请等官方进一步的调查结果。
目前,救援工作仍在紧张进行。祈祷!
(本文原标题:《公交司机凌晨K歌导致疲劳驾驶引发事故?自媒体时代,谣言何时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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