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买保健品可退货 何不取消年龄门槛?
?郭元鹏
黑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近日审议通过《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老年人保健产品等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决议》。决议规定,60岁以上老年人通过会议营销等方式购买的保健产品,7日内可以无理由退货。
这是在保健品乱象时代,对老人的深爱。会议营销销售的保健品,未必是“老人意志的表达”。在保健品营销会议上,往往会存在“洗脑的环节”。老年人由于判断能力不好,容易出现“激情消费”。他们原本没有想购买保健品,只是被现场气氛感染了,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和选择。这种情况下,老人回到家过不了多久可能就会后悔。从保护老人权益的角度来说,理应赋予他们“消费反悔权”。
“60岁以上老人购买保健品7日无理由退货”的制度设计初心是美好的。不过,笔者以为保护“消费反悔权”的范围,仍然需要进一步扩大。从年龄的角度,可不可以不设置年龄的界限?在保健品营销会议上,参加活动的老人会有不同的年龄阶段,有60岁左右的,有50岁左右的。大家可能都因为“脑子一热”就购买了保健品。相同的情况下购买的保健品不应该被年龄界限牵绊。
“保健品无理由退货”也不能止于会议营销方式的保健品销售,网络上有销售保健品的,实体店里也有销售保健品的,甚至在一些小医院和正规医药公司里都有销售保健品的。7天无理由退货,不能仅仅止步于会议营销式样的保健品销售。不管任何形式销售的保健品,都应该纳入7天无理由退货的范围。在保健品乱象纷纷的时代,7天无理由退货的权益维护需要扩大范围。
新闻推荐
记者从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打捞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了解到,坠江公交车的打捞工作已经开始。30日8时许,记者在重庆万州公交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