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就像塑料花
文/李咏
我爹告诉过我,上大学,有几件事很关键,头一件就是交女朋友。
但是上大学以后好几个月,我都很自闭,不和同学来往。老觉得自己是偏远地区来的,和大城市的孩子们玩儿不到一块去。
每周末我都去中央美院学画画,很多女生对我感兴趣,我是她们餐后寝前的话题人物。但我只对其中一个女生感兴趣,她就是哈文。
在阶梯教室上课,哈文恰好坐在我右侧,我们俩中间隔着楼梯。我用右眼瞄她,侧脸轮廓很美,就这么一眼,我对她“一见钟情”。
开学后不久,快到圣诞节了。我们班同学聚在一起包饺子,其实也是找机会热闹热闹。哈文是穆斯林,大家就按她的饮食习惯,专门从回民营买了羊肉馅。
我自己瘦,所以偏爱胖乎乎的女孩儿,哈文特别符合标准。吃完饺子,大家一块儿跳“黑灯舞”。我搂着哈文三步两步乱转,正值青春期,血脉贲张,此时不表白,何时表白?
“哈文,你心目中的男朋友什么样?”
“至少一米八吧!”
一句话把我噎住了。上来就说身高,这不明显冲着我来吗?我只好多问了一句:“最底线呢?”
她迟疑了一下,很认真地想了想,说:“怎么也得一米七五吧。”
这么说我就有自信了。我底气十足地告诉她:“上礼拜体检,我一米七五五!”
1988年的元旦对于我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那天晚上,我买了两张票,请哈文看演出。站在一片核桃林旁边,我说:“哈文,我是个很认真的人,你别老羁押着我。我爸说,让我上大学找个女朋友,我就看你挺好的,就愿意你当我女朋友。凭我这条件,你吃亏吗?要么你现在就宣判我死刑,我就再没这念想了,要么你就……”
本来我是打好腹稿的,说着说着就即兴发挥了,最后一弯腰,从地上拔起一朵野花,“你要是同意,就把这花接过去,不同意就别动。说吧,就这么点事儿,简单!”
闷了好一阵儿,她都没说话。最后,她一伸手,把花拿走了。
是谁说的“路边的野花不要采”?大错特错!野花是有生命的,更是有使命的。一朵野花,就这么改变了我的一生。
1989年春节,我这个丑女婿上门啦。哈文提前透了口风给我,她爸是个大孝子,搞定她爸,首先要搞定奶奶,奶奶高兴,全家高兴。
坐火车到宁夏已是傍晚,第一件事就是拎着礼物去三伯家看奶奶。奶奶长,奶奶短,嘴儿是要多甜有多甜。奶奶喜欢得不行,拉着我的手不放。
那一次,我将哈文一家老小“拿下”,顺利通关。
大学毕业后,我被分到中央电视台,唯一的一个播音员名额啊,本来是一件大喜事。谁知,还没摸清楚央视大楼子里面什么样,我在顺义接受完10天保密培训,就直接被发派到西藏电视台播《西藏新闻》去了,一去就是一年。
那年我23岁,一个人在西藏,开始读尼采。又开始每天一封信,倾诉思念,倾诉孤独。
终于等到快要回来的日子了。而此时,近乡情怯。积蓄已久的思念、爱恋、渴望竟然全部化作了不安和不自信:一年没见,这姑娘不会早被别人骗走了吧?
我订好了回程的机票,却特意地没有告诉她时间。飞机在首都机场落地,我便开始一路马不停蹄。先回台里报到。报完到,我赶紧去“四联”理发,又变回原来的小分头。然后回去洗澡、刮胡子,换上新衣服,新袜子,连脚趾甲都剪得干干净净。
穿戴一新,坐地铁到西单,在华威商场买了一枚蓝宝石戒指,花了我9个月的工资。又在一家花店买了99朵玫瑰,仔仔细细包好,庄严地捧在怀里。
接着,我赶到长途汽车站坐小巴直奔天津。为什么不坐火车?火车倒是便宜,太慢,我等不及啊。
车到天津,已是暮色四合。又打了一辆出租车,到了天津电视台。
逡巡片刻,我来到哈文的宿舍门前。沉住气听了听,屋里没有声音。我举起手,“当当当”,在门上轻轻敲了三下。没人理我。“当当当”,又敲三下。“谁呀?”哈文的声音,有点儿不耐烦。
我直到今天还依然记得,那一刻,我心中的忐忑。我怕啊,生怕她对着门外,喊出另一个男人的名字。不,别说名字,就算她兀自在屋里嗔怪地说上一句“真讨厌”,老子就能一脚把门踹开!我还是不吭声,屏着一口气。“当当当。”紧接着就听见咚咚咚咚一溜儿小跑。“吱扭”一声,门开了。
她还是短发,比过去胖了点儿,脸上起了几个青春痘。我皮肤黝黑,两腮凹陷,衬得一双小眼儿炯炯有神。一年里瘦了4斤,倒是不多,但全瘦脸上了。
“我回来了。”相视半晌,我说。流泪的不是我,而是她。她的泪水把我的心都化了。这99朵玫瑰,此时可真多余啊。想拥抱她,都腾不出手。
很快,我们便迫不及待地结婚了,结婚的意思就是我们再也不想分开。西藏一年,我们的感情真被折(苦了,心被揪得疼了。所以接下来,我们如胶似漆地腻了10年。
到了第10个年头上,哈文主动提醒我,两个人过日子有些无聊,家里有些太清净,我是老李家的独子,总该有个后代云云。好家伙,这么一说,我责任就大了。那赶紧的,我现在就盖工厂,搭生产线,咱造人开始!
然后就有了我们的女儿。
结婚17年,我对哈文越来越怕。凡事她不允许而我做了,比如喝酒,就得央求所有的目击证人替我保密,替我保密,替我保密。我怕她。只要她一瞪眼,一生气,我顿时就像老鼠见了猫,把自己缩到最小,或者干脆消失。我怕她。一百次争吵,一百次是我认错。我怕她。男人向自己心爱的女人认错是一种美德。我怕她,是因为我爱她。
我问朋友:“你把自己的老婆比作什么花?”怎么说的都有。“玫瑰。”“红玫瑰。”“百合。”“麝香百合。”
我慢悠悠地说出我的答案:“我的老婆,我把她比作塑料花。”闻者皆惊。
“塑料花,很普通,但永不凋谢,摆哪儿是哪儿。”我解释道。
科学家深入分析人类荷尔蒙,得出一个令人失望的定律:所谓“爱情”,保鲜期不超过36个月。
但是对我来讲,爱情是无限期的,就像塑料花的花期一样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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