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报谈校园性骚扰:靠掩盖和矫饰维护“名誉”只能颜面尽失
10月19日,吉林农业科技学院的一位女学生,在自己的QQ空间中实名举报教师王某某曾对其进行性骚扰,引起了广泛关注。事发之后,10月21日,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团委官微发布消息,证实2018年10月14日晚,该教师违规参加由学生支付费用的宴请和娱乐活动,期间存在违反高校教师师德的行为,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该教师开除处分。
近年来,多起校园性侵、性骚扰事件先后遭到曝光,让公众渐渐认识到了校园性侵、性骚扰问题的严重危害。令人遗憾的是,类似事件发生后,有的学校出于各种原因,没有充分重视,及时处理,以至于当事人在遭遇侵害后,又受到了心理层面上的“二次伤害”。而在最近发生的这起事件当中,从当事女生实名举报,到涉事教师遭到开除,一共只过了两天时间,吉林农业科技学院能够如此果断、高效地处理涉嫌性骚扰的教师,获得了公众的认可,也为类似事件的处理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由于各种原因,比如在性侵、性骚扰发生后受到胁迫,难以跨过心理上的障碍,一些受害者往往选择用被动的沉默来应对不幸,以致相关证据散失,让施害者逍遥法外。吉林农业科技学院的这位女生,在遭受性骚扰后选择实名举报,既体现出巨大的勇气,也有助于学校方面积极开展调查。
面对性骚扰乃至性侵,一味忍让只会助长加害者的嚣张气焰,让被害者深陷泥潭。某些高校出于维护自身声誉的目的,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意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提出“私了”,这种做法看似折中,实际上却是对施害者的纵容。
吉林农业科技学院的做法,告诉了人们一件事:严肃、果断地处理校园性骚扰,并不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情,这不仅不会恶化学校的声誉,反而是维护声誉的最好选择。妄图依靠掩盖和矫饰来维护“名誉”,最终只能取得反面的结果。
由于高校没有执法权,面对涉嫌性侵、性骚扰的教师,高校至多只能从党纪校规层面对当事人进行惩罚。在法律适用上,校园性骚扰仍然存在不少灰色空间,校园性骚扰中更常见的“咸猪手”、语言侮辱等行为该受到怎样的惩罚,眼下依然没有定论。对此,教育部曾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中提出“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但是“不正当关系”的定义究竟是什么,依然有待阐明,而要落实这一规定,也需要各级教育主管单位的努力。
路漫漫其修远兮,想要彻底消除校园性骚扰、性侵的威胁,让所有别有用心之人不敢伸出贼手,我们能做的、该做的还有很多。
(原题为:《校园性骚扰 护短只能颜面尽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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