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头常亮红绿灯
甘银龙 今年以来,媒体报道的阜城重大交通事故有好几起。某起事故中驾驶员不仅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发生事故后弃车逃逸,还非法使用套牌车辆,反映出其交通法制意识极其淡薄。另一起事故中大型货车与电动车、电动三轮车发生3次碰撞,其中必有一方或多方存在交通违法行为。两起事故都是机动车与电动车发生碰撞,事实上,此类事故在重大交通事故中屡见不鲜。
事故的发生,虽然有天灾和意外,但是更多的因素是人为造成的。归根结底是双方不遵守交通法规,存在交通陋习。如机动车开远光灯、斑马线不礼让行人、开车玩手机、酒驾超速等行为,非机动车不遵守交通信号灯、违规载人载物、随意变线横穿马路、不走非机动车道等行为。而事故一旦发生,非机动车和行人则常常受到更大的伤害。
笔者以为,创建文明城市不仅体现在加强基础设施园林绿化上,更体现在居民衣食住行言谈举止等生活日常上。而文明交通意识和行为的养成,关乎城市文明创建,更关乎自身的生命安全。我们每天都要出行,或者步行、或者骑车、或者开车或者坐车。我们的身份和交通工具在其中不断转换,或者是驾驶员、或者是行人、或者是乘客。信号灯、斑马线、道路中央隔离栏和人行道等硬件交通附属物,时时刻刻都在提示着我们要有遵规守法的敬畏。更为重要的是,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应该常亮着一盏交通文明的红绿灯。只有每个人心中亮起文明之灯,才能让安全意识、文明出行意识成为一种自觉和习惯,我们才能够开心出门,平安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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