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杀医闹,也是保护我们每个人
28部门联手“封杀”医闹的目的,就是要形成强有力的约束,保护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形成更为良性的医患生态。让医闹彻底远离医院,还医生一间平静的诊室,还患者一个和谐的环境,这最终也是保护我们每一个人。
□本报评论员王学义
日前,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公安部等28个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具体措施包括限制乘坐飞机、高铁,限制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联合惩戒对象指因实施或参与涉医违法犯罪活动,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以上处罚,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自然人。(10月17日新华社)
“医闹”二字近日持续引发关注,先是“北大医院孕妇家属伤医”事件,继而又发生了“兰大一院男子暴打医生”事件。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家28部门拟联合惩戒“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无疑恰逢其时,是对公众关切的及时回应,也是对医闹行为的强有力震慑。
医院作为医生救死扶伤、患者安心治病的场所,本应是最安静的地方之一。然而,近年来,医闹事件屡屡刺破医院的宁静,暴力伤医、辱医等事件多次上演,严重危害到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也侵害了广大患者的生命健康权,乃至在恶化了医患关系。对医疗暴力保持零容忍,严惩医闹,已经成为社会共识。
为打击医闹行为,近年来相关部门陆续出台政策,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比如,2016年3月国家卫计委等下发通知,其中明确规定:医疗纠纷责任认定前,医疗机构不得赔钱息事;对多次到医疗机构无理纠缠或扬言报复的患者及家属群体,列清单重点关注。刑法修正案(九)中还正式将“医闹”入刑。但在现实中,医闹问题仍然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着。一方面,是某些医疗机构违规息事宁人,让医闹者尝到了“甜头”,一闹再闹;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一些医闹未造成“严重后果”,无法入罪,整个处理过程中也未产生足够的震慑效应。而很重要的一点还在于,此前医闹的违法成本过低,且大多是一次性惩戒,某些人为了牟利,宁可冒违法的风险也要闹。
此次28部门联合惩戒医闹,规定全且严,极大地提高了医闹的违法成本。其中,最大的亮点在于将医闹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定性为失信,进而与信用挂钩。而且,对于那些属于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也一一进行了明确,给了医护人员更为全面的保护。一旦医闹者碰触红线,几乎被“封杀”。无论是在找工作、升职、评优、出行,还是在众多经济行为方面,都将全面受限,寸步难行,时刻感受到违法违规的沉重代价。这张密织的“惩戒网”,具有更强的震慑作用。比如,以往一些伤医、辱医事件中,不乏身份光鲜、自认为“高人一等”者。在这张“惩戒网”面前,这些人显然会更加小心、更加规矩一点。
28部门联手“封杀”医闹的目的,就是要形成强有力的约束,保护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形成更为良性的医患生态。让医闹彻底远离医院,还医生一个平静的诊室,还患者一个和谐的环境,这最终也是保护我们每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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