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13人终生禁驾
本报10月14日讯 (记者周广聪 通讯员 张希文)近日,兰陵交警大队向社会公布了13名终生禁驾人员名单,这13人均为在2017年3月至今年4月期间,被当地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在13名禁驾人员中,9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被禁驾,4人因酒驾或醉酒驾驶并构成犯罪被禁驾。禁驾人员中,持有准驾C1型驾照的11人,B2型驾照2人;年龄最大的51岁,最小的只有22岁。《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构成犯罪,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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