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跪”式体罚教育必须彻底停止
10月8日下午4点55分,湖南长沙雨花区砂子塘小学的操场内,出现了惊人一幕:60余名学生集体单膝跪地,周围还站着30余名同学。这些学生全部是学校号鼓队的队员。事发时,学校的老师正在组织进行号鼓队训练。(10月10日澎湃新闻)
如果不是出自权威新闻媒体的报道,很难想象,在21世纪文化昌明的今天,竟然会有人用“下跪”这样的方式惩罚别人。尤其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这种事情竟然发生在我们的小学校园!读罢这样的新闻,真是让人不寒而栗,久久不能平静。对于那些不熟悉教育界情况的读者而言,可能会觉得发生在湖南这个小学的下跪事件只是属于一个个案,并不值得大惊小怪。但事实并非如此。大家只要上网用关键词搜索一下,就会发现,中小学教师用“下跪”这种极端粗暴的方式惩罚学生的例子并不罕见,甚至可以用“层出不穷”四个字来概括。
而且,此类事件的发生,真正是“地不分南方北方,校不分小学中学”。我们当然不能说此类事件的发生,在如今的教育界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但动辄责令学生下跪,绝非只有湖南这个小学这样的孤例。至于让学生下跪的理由,归纳起来不外乎如下几种:有的是因为学生没有完成作业,有的是因为学生违法了校规班规,有的是因为学生触犯了老师的尊严,有的甚至完全是为了满足个别老师潜在的支配欲和权力欲……
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不全面的教育。从原则上说,我们当然旗帜鲜明地支持中小学校对犯了错的学生,进行一定程度的适当的和必要的惩罚教育。实践证明,学校和老师根据相关的校规,对于犯错的孩子给予一定程度的惩罚,有利于他们养成强烈的责任意识和规则意识,当然是必要和有益的。
但是,惩罚教育绝对不等于体罚教育,尤其不等于“下跪”这样的极端体罚教育。我们可以理解学校和老师那种“恨铁不成钢”的良苦用心,我们甚至可以理解和容忍个别老师对于学生给予一定程度上轻微的体罚,但我们坚决反对针对心智尚未健全的中小学学生采用“下跪”这样的体罚教育。很显然,“下跪”这种体罚教育方式侮辱人格,侵犯人权,不利于孩子健全人格的养成,明显和现代教育的理念背道而驰。
因此,对于采用“下跪”这样极端的体罚方式“教育”学生的涉事老师,教育主管部门和有关学校必须严肃认真地进行必要的处理。根据新闻记者的后续报道,10月9日,砂子塘小学副校长张添已经明确表示,该校的这名涉事教师为学校的“外聘人员”。事发后,学校已经将其解聘,并且已经向孩子们的家长正式道歉……
毫无疑问,砂子塘小学的处理速度和方式是值得肯定的。但仅止于此还是远远不够的。各级和各地教育部门应该以此为鉴,对所有中小学的教育从业者进行必要的警示教育,力争彻底地从我们的中小学里剔除此类极端粗暴的体罚方式,让教育回归到教书育人的正确轨道上来。
本报评论员
周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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