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邻居狗吠杀人 悲剧有无避免的可能?
10月10日,宁波市高新区梅墟街道蓝庭花园发生故意杀人案。@宁波高新公安 官方微博发布“警情续报”,所述案件前因后果引发网友激烈讨论。
据警方介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46岁,江北区人,有固定职业,无犯罪和吸毒前科,尿样检测呈阴性,血液中未检出酒精成分)因邻居陈某家养的狗常吠影响其睡眠,多次交涉未果,心存怨恨,双方均未曾向有关部门反映和报警。10月10日下午18时40分左右,王某某因狗吠再次上门与陈某家交涉,未果后返回自己家长取刀进入陈某家中,捅向陈某及其丈夫、女儿、母亲四人。
如此看来,这是一场因狗吠引发的命案。对于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当然要严厉谴责。其行为是残忍、冷血、非理性的,也必将付出法律所要求的代价。
这起案件的法律定性或许没有太多争论余地,但邻里矛盾激化成恶性杀人案件的过程,以及事后在网络上引发的讨论内容,有太多值得深思之处。
我绝对无意为犯罪嫌疑人开脱,即便设身处地去想,我也不认为他的行为有任何可取之处。然而我们不得不正视,这起极端个案的背后有一些普遍性、结构性的诱因。为了社会的长治久安,必须思谋化解之道。
在行凶杀人之前,王某某首先是一名受害者。狗吠影响睡眠说起来不是大事,但休息权也是人的正当权益,更不要说“多次交涉未果”给人精神造成的痛苦。
“牙疼不是病,疼起来真要命”,何况这“牙”还不是自己的。
有人说,邻里相处谁能没有个磕磕绊绊?这话没错,我们不是生活在真空中,难免对别人的生活空间产生侵害。但是侵害也分有理与无理,适可而止与得寸进尺,不同情形对人的心理影响是不同的。
比如许多人都经历过邻居装修带来的噪音污染。假如邻居是在物业允许的时间段施工,那么你只能忍或许躲出去。但是如果邻居在节假日装修,在深夜装修,你就会想要去找对方理论。如果对方道歉、改正,一般人也就算了;如果对方推脱甚至威胁你,你的心态会如何变化,可想而知。
装修尚属不得已的事。那么狗吠扰民有任何正当原因吗?
最重要的是,一旦这类矛盾不能“私了”,应该有一个“公了”的渠道。
警方指出“双方均未曾向有关部门反映和报警”,是指王某某在权益受到侵犯之后,并未穷尽“公了”途径。对于王某某,固然可以追问他为什么不报警。但我们都是有生活经验的人,不妨自问,在大多数地方,这种事报警会有用吗?
总有人说社会上“戾气太重”,但很多戾气不是一开始就那么重的,而是无法得到有效化解而不断淤积、发酵直到爆炸。看到戾气爆炸的严重后果,就更要重视戾气积累的过程。
社会矛盾的化解,不能只期待个人修养的提高,而要给当事人一个说理的地方。在那个地方,只要是正当权益都会受到保护,只要是侵犯他人正当权益的行为都会得到制止。不管是大是小,都应该有个是非对错。至少这应该是我们努力的方向。小怨不积,大祸才会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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