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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穿马路引发事故行人应负何责任

老年生活报 2018-10-10 08:31 大字

行人杨某突然跑步横穿马路撞上了驾驶两轮电动自行车的汪某,汪某又将75岁老人吴某撞倒在地,致使其锁骨骨折。事故发生后,杨某未做停留,便离开现场。事发后,民警将杨某抓获。经查,交警部门依法认定杨某奔跑斜穿非机动车道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是造成该起事故的主要原因,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此条文限定了发生交通事故后应承担法律义务和责任的主体是车辆驾驶人,不包括行人,也就是说行人交通肇事后,法律并未明确其应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等义务。

本案中,行人杨某最终只负民事责任,承担伤者医疗费用。 胡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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