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王磊:曾参与绑架杀害11岁儿童
和张贵林一起越狱的王磊,2014年因犯绑架罪被辽宁省高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016年12月22日调入凌源第三监狱服刑,2017年12月28日减为无期徒刑。
相关刑事裁定书显示,王磊的朋友屈登奎因琐事对邻居心存不满,遂产生绑架对方11岁儿子以勒索钱财之念,并拉王磊参与。
2013年12月26日下午,屈登奎乘坐王磊驾驶的面包车,在受害男童放学回家路上将其绑架。随后,王磊用屈登奎的手机与男童家长取得联系,要求准备赎金50万元并威胁不许报警。为防止罪行败露,屈登奎提出杀人灭口,王磊同意。屈登奎掐住男童颈部,王磊则用毛巾堵住其口部。为防止男童未死,王磊又按屈登奎的要求用扳手击打其头部数下。随后,二人用稻草掩盖尸体并点燃后驾车逃离。
记者了解到,1985年3月出生的王磊家在辽宁省灯塔市沈旦堡镇前古城子村。有村民表示,王磊犯事前在河北做些小买卖,也给人打零工,没有结婚。在他看来,王磊当初与儿子被绑架杀害的邻居无冤无仇,文化水平不高,进行犯罪是“没过脑子,被朋友说动了”。
王磊入狱后,家人一年左右才去监狱看一回。他的父亲直到4日晚上接到记者的电话,才知道儿子“越狱”的消息。
王磊的母亲说,这两天自己躺在床上,浑身无力,提心吊胆。“他终归还是得回到监狱啊,逃在外面,能生存吗,那现实吗?”她表示,希望儿子别再逃了,回去继续服刑,好好改造。据《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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