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社会新闻> 正文

丁志杰等2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开庭

河北检察 2018-09-29 11:05 大字

2018年9月27日,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丁志杰等2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该案由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梁红继担任审判长,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傅君佳出庭支持公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被告人丁志杰等27人及各自的辩护人均到庭参加诉讼。

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3年以来,被告人丁志杰利用其家族势力、影响力及经济基础,逐渐形成了以丁志杰为组织领导者,以被告人张宝、吕宏伟、张智勇等人为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该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实施诈骗、抢劫、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获取利益、欺压、残害群众,严重扰乱和破坏了当地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公诉机关提请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放火罪、抢劫罪等罪名追究各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丁志杰等27名被告人及其各自的辩护人分别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均充分发表了意见,各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

部分被告人的近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群众六十余人旁听了庭审。

来源:保定市检察院微信号

策划:任洪华|编辑:贡钰楠

本文原标题:《被告人丁志杰等2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开庭》


新闻推荐

刘国中在省安委会第三季度例会上强调 毫不放松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本报讯(记者宋志明母家亮)9月28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第三季度例会,通报今年以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当前安全生...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