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心存侥幸,有人顶风作案 “禁燃令” 如何令行禁止?
晚刊讯(记者 莫岑)“现在还敢燃放烟花爆竹,胆子太大了。”昨日上午8时许,来宾六中旁的龙峰·翠湖1号建筑工地上传来一阵烟花爆竹声,引市民议论纷纷。调查取证后,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对工地负责人韦某进行严厉处罚。近段时间以来,市区又零星响起鞭炮声,有市民质疑:城区已实行“禁燃令”,为何还有人顶风作案?
据城北派出所调查,龙峰·翠湖1号工地已经许久未开工,当天,工地负责人决定燃放烟花爆竹以庆祝工地重新开工。为逃避警方追责,他们计划在上午8时左右燃放。对此,工地负责人韦某表示,他们原以为这个时间民警刚上班,应该不会管,而且只要把地上的爆竹纸屑打扫干净,即使警方来了也找不到证据。然而,让他们没想到的是,不到几分钟城北派出所的民警就找上门来,想销毁证据都来不及。
“当时我们正在所里操练,听到炮竹声后立即前往现场。”城北派出所副所长韦朝清说,民警到达后,烟花爆竹还没有燃放完毕,民警当即制止。随后,他们把工地负责人韦某带回派出所调查。韦某承认违反政府相关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事实,并表示已意识到错误。最终,派出所对其作出最高限额500元的罚款。
据了解,这是城北派出所本月以来处罚的第三起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尽管违反禁令者都受到了最严厉的处罚,但仍有群众认为处罚力度太轻,无法起到震慑作用。“燃放烟花爆竹的习俗已经流传上千年,有些人的陋习还没能改正过来。”一位民警告诉记者,在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被查处后,有些人借口称不知道来宾有这一规定,但实际上,相关宣传和横幅标语随处可见。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人认为500元罚款对一些老板来说根本不是问题,没有打到其痛处,所以他们根本不在乎被处罚。要想全面禁止,还得加大处罚力度。如何才能让“禁燃令”真正令行禁止?除了处罚,还需提高群众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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