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宣判3起涉黑大案:3团伙各横行一方十余年 63人获刑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辽宁省三级法院依法严惩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备受关注的以大连崔荣胜涉黑团伙为首的3起重大涉黑案已宣判,3名主犯均判处有期徒刑20年左右的刑罚。这是记者从辽宁省政府新闻办(9月)25日召开的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辛赤兵通报了上述3起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重大案件的有关情况。除大连崔荣胜团伙涉黑案外,另两起案件分别是辽阳赵会英团伙涉黑案、葫芦岛王永国团伙涉黑案。
大连崔荣胜团伙共涉及被告21人。为攫取经济利益,崔荣胜网罗社会闲散人员,横行大连市旅顺口区水师营街道十余年,并有组织地实施诈骗、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破坏生产经营等犯罪行为。今年6月,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崔荣胜犯14宗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2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1万元。其余20名团伙成员被判处1年6个月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各处罚金。
据悉,辽阳赵会英团伙、葫芦岛王永国团伙的涉黑被告人也均为21人,为非作歹、称霸一方各十余年。当地法院分别数罪并罚,判处赵会英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万元,判处王永国有期徒刑1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1万元。这两个涉黑团伙的另外40名被告人均被判有期徒刑。
(原题为《辽宁宣判3起重大涉黑案3名主犯被判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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