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近期查获四名“酒司机” 四人各被罚1000元记12分,暂扣驾照6个月
本报讯近日,长清交警在酒驾整治行动中查获四名酒司机,四人均达到酒驾标准,分别被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照6个月。
8月28日,长清交警大队张夏中队开展酒驾整治行动。当天下午2时许,在张高路莲台山路口处,查获江某(男,47岁,长清张夏人)涉嫌酒后驾驶。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47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民警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对江某作出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照6个月的处罚。
8月31日,张夏中队查获吕某(男,41岁,长清张夏人)、孙某利(男,44岁,长清张夏人)涉嫌酒后驾驶。经现场检测,两人体内酒精含量分别为77mg/100ml、78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民警随后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对二人分别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照6个月的处罚。
9月5日下午,归德中队民警在巡逻期间,查获李某(男,42岁,长清马山人)涉嫌酒后驾驶。经现场检测,李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0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民警依法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照6个月的处罚。
(张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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