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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当心虚假招聘陷阱

阳光报 2018-08-16 02:13 大字

按照网上“兼职招聘”的信息联系公司,却被要求以各种名目缴纳保证金、培训费、体检费等,而且不久对方就“人间蒸发”;看到“高薪招聘”的广告,还“不限年龄、学历”,本以为是天上掉馅饼,没想到千里迢迢赶过去才发现其实是传销窝点……

日前,记者调查发现,当前以“招聘”为名实施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手法不断翻新,其团伙内部呈“公司化”运作、分工明确等特点,特别是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受害者人群规模和地域范围呈扩大趋势。对此,亟须求职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警方表示,求职者应聘时应警惕各种“收费”行为,正规招聘一般不会索要各类名目的所谓“费用”,千万要守住自己的“钱”。

虚假招聘,网络平台也应担责。互联网招聘平台已经成为求职主要渠道,但也成了虚假招聘多发、高发的主要领域。那么网络平台是否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网络平台的法律性质一方面是劳动法中的职业中介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另一方面也是广告法中的广告发布者。网络平台负有审核用人单位证照、经办人身份、招聘信息内容等的真实性、合法性的义务,同时不得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对收集用人单位和个人信息要保密。网络平台违反法律义务,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需承担刑事责任。

去年8月,人社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招聘信息管理的通知》,针对部分招聘网站、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违规发布虚假招聘信息,造成部分求职者上当受骗、严重损害求职者合法权益问题,进一步强化了网络平台的主体责任。今年10月将施行的《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也为查处“黑中介”、人力资源市场的违法犯罪行为的监管执法明确了法律依据。

“虚假招聘不仅损害应聘者合法权益,也扰乱人力资源市场,应聘者如果遇虚假招聘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维权时特别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如果涉及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应当向公安部门举报。不过,遭遇虚假招聘时维权成本过高,也是许多人选择忍气吞声的原因之一。“如果能将网络虚假招聘诉讼也纳入互联网法院管辖范围,就能有效降低群众维权成本、提升效率。”据《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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