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移动支付这样做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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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国银联近日公布的《2017移动支付安全调查报告》中的调查数据来看,八成以上的受访者经常使用二维码扫码付款,近五成人群即使在二维码来源不明的情况下,也会因为有优惠信息而去扫码。移动支付给人们带来便捷的同时,也成为不法分子觊觎的目标,而该类犯罪具有隐秘性,给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带来了较大威胁。
案例1:利用微信小额免密盗窃被判刑
林某在宿舍内使用被害人高某的手机,利用微信小额免密码支付功能,分10余次秘密窃取高某微信所绑定的浦发银行卡内人民币2000余元。林某后因涉嫌盗窃罪被公诉。最终,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法官提示:建议大家一定保管好自己的手机,尽量不让他人使用,最好不要开通小额免密功能。同时要将微信、支付宝等移动支付工具里保障支付安全的功能全部打开。以微信为例,在“钱包”中可以打开“支付安全”,建议将里面的安全功能全部开启。
案例2:用他人信息注册微信转走5万元
胡某获取了合作伙伴郑某的身份证号和银行卡号等信息后,将郑某的银行卡绑定到其私自注册的郑某的微信账户上。随后,胡某以“微信零钱账户充值”方式,从郑某的银行卡中充值5万元至胡某控制的微信账户,再部分提现到胡某控制的银行卡中。
法院经审理认为,胡某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最终,胡某以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
法官提示:建议大家保护好身份证、银行卡等重要证件及其中的个人信息。即使需要交给他人使用,也最好不要将原件交给对方。如果需要他人帮助自己注册账号,也尽量由自己操作。同时要留意自己银行卡的扣费信息,若发生自己不知情的消费信息,一定要及时联系银行。
案例3:使用“撞库”软件破解信息窃财
钟某通过名为“银火科技”的QQ群组下载了用于非法获取“本来生活”APP账户信息的“撞库”软件,并从唐某处购得大量账户登录信息,批量尝试登录“本来生活”网站并成功获取了几十条用户登录账号、密码。后钟某盗用上述账号内用户通过充值等方式获取的礼金卡,并消费或对外销赃变现。经查,被盗用的礼金卡价值共计1.4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钟某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最终,钟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法官提示:不要轻易在不正规小网站使用手机号、身份证号注册账号,也不要使用微信、支付宝、手机银行的用户名、密码在其它网站注册账号,不同的网站应尽量使用不同的用户名和密码,同时也要养成定期更换密码的好习惯,不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案例4:补办他人手机卡利用快捷支付盗窃
韩某、徐某通过他人获取被害人崔某的个人信息,并指使他人在电信营业厅补办崔某的手机卡,后利用注册支付宝等网上快捷支付账号并使用补办的手机卡接收验证码的方式,通过购物消费或取现等手段窃取崔某两张银行卡内的人民币共计3.7万余元。后两人使用同样的方式窃取张某的三张银行卡内的人民币共计21万余元。最终,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分别判处韩某、徐某有期徒刑6年6个月、5年6个月。
法官提示:当前很多移动支付应用都是通过手机号来注册的,同时,绝大多数移动支付应用都有快捷支付模式,用户只需要输入与银行卡、移动支付软件绑定的手机号收到的验证码即可完成支付。因此,大家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手机卡及其中的个人信息,当手机出现莫名停机、手机卡突然无效或停止服务等情形时,应当及时与运营商核实情况,并第一时间联系移动支付商家。
案例5:木马短信窃取私密信息更改银行密码
陆某伙同他人向于某的手机发送带有木马病毒程序短信,以此窃取绑定到该手机号码的银行卡银行验证信息,并通过网银支付等功能,分别窃取于某名下两张银行卡银行账户内金额24万余元及8000余元。最终,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陆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法官提示:二维码收款、扫码关注送礼品等活动,在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存在安全隐患,不法分子通过在二维码、链接中植入病毒劫持手机短信,获取被害人的支付宝账户、密码等信息,窃取钱款。因此,看到手机短信或其他社交软件的私信中出现链接或二维码时,务必提高警惕,千万不要轻易打开或识别。
颜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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