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企山寨自己”, 是智慧更是无奈
■郭元鹏
“雷碧”“小白兔”“老干爹”“阿里爸爸”“辛巴克”……为了防止别人恶意抢注相同、近似商标,很多知名企业在商标注册上“山寨”了自己。对此,有知识产权专业人士指出,“防御性”商标注册是大企业的常见做法,知名品牌这么做是为了保护知识产权,避免未来的口水甚至法律战。(8月5日《北京青年报》)
“自己山寨自己”,被专家称之为“防御性”注册,是大企业的常见做法。可以看出这种“自己山寨自己”的“防御性”注册虽然维护了权益,然而也是很尴尬的事情。
注册大量“自己山寨自己”的商标,其实都没有任何用处,自己并不使用“自己山寨自己”的商标,只是存储起来,目的在于“自己不使用”,“别人也不能使用”。这种智慧里透露出更多的是现实无奈。
一些商家为了走“发展捷径”,借助市场有影响力的品牌,给自己的店铺或产品取一个“相似的名字”,让消费者因为粗心大意,而落入陷阱。比如,市场上有傍“蓝月亮”的“蓝月壳”,有傍“超能洗衣粉”的“超熊洗衣粉”。关键的是,消费者还没有办法维权。
这暴露出的是知识产权保护的困境。我们需要思考的是:对于明显“假冒伪劣”的傍名牌行为,是不是能从商标注册关口进行把关?虽然说,商标注册坚持的是“没有注册的都能注册”,问题是明显的恶意注册行为也不能纵容。这实际上是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存在漏洞造成的,比如,明显有模仿嫌疑和相似名牌的商标不应该允许注册。希望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商标注册法律法规,不给恶意注册、傍名牌留下空间。知识产权保护,别靠名企“自己山寨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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