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三名中学教师受处分:应家委会强烈要求参与暑期有偿辅导
因违规参与以所在班级家委会名义组织的课外有偿辅导,温州乐清市某中学三名女教师被当地教育局给予警告处分,其中的班主任还被处以组织调离。
据乐清市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8月2日发布的通报,董某、施某某、叶某某分别是当地某中学八年级某班的科学老师兼班主任、数学老师、语文老师,参加工作均在25年以上。经查,暑假期间,该班以家委会的名义,组织学生在当地一家书店的会议室进行补课辅导活动。应家委会强烈要求,三名老师自7月8日起违规参与辅导,有若干名该班学生参与补课。双方约定待活动结束后收取补课费,并给予参与补课辅导老师一定的报酬。
根据群众举报,乐清市教育局治理教育乱象专项巡查组7月20日上午对书店进行了突击检查。
通报称,董某、施某某、叶某某身为在职教师,违规参与有偿课外辅导的行为违反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乐清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遂给予上述处理。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检索发现,4月以来,乐清市教育局已通报数起教师违规参与有偿课外辅导的案例,虹桥镇有三名小学老师被警告处分,调离原单位;市区某小学一名语文教师被全市通报批评、调离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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