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兰兰案”再审审查结论今日公布
10年前“系列轮奸案”引发社会关注,多名被告人出狱后提出申诉
7月24日晚,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通过微博发布公告称,将在本月27日宣告备受瞩目的“汤兰兰案”再审审查一案的审查结论。该案多名申诉人向记者表示,他们已接到黑龙江省高院的电话通知,告知27日前往高院领取书面通知材料。
14岁女孩称遭多名亲朋轮奸引关注
今年1月,“汤兰兰案”进入人们视线,这起发生在十年前的“系列轮奸案”一经曝光,引发广泛关注。
据媒体报道,2008年10月,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兴安乡龙山村一名14岁的女孩儿汤某秋(化名“汤兰兰”)向该市警方写了一封举报信,称自己6岁开始便被父亲、爷爷、叔叔、姑父、老师、村主任、乡邻等人强奸、轮奸,时间长达七八年之久。根据汤兰兰的举报,她的母亲、奶奶曾经目睹过她被侵害的过程,但是并未制止甚至从中协助,汤兰兰的父亲、母亲还强迫她卖淫并从中收取费用。
当年10月底,该村陆续有16人被捕并接受调查。2012年12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该案二审裁定,包括汤兰兰父母在内的11名被告人均获刑。其中,汤兰兰的父亲数罪并罚,被判处无期徒刑。此案一审时,11名被告曾全部翻供,并称遭到刑讯逼供,但在上诉中,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理由不成立。
黑龙江高院通报“汤兰兰案”新进展
近几年,当年被判入狱的一部分人出狱后,开始向黑龙江省高院等部门进行申诉,称他们是被冤枉的。
今年2月7日,黑龙江省高院曾经发布通告称,2010年10月20日,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汤继海等11名被告人分别以强奸罪、强迫卖淫罪、嫖宿幼女罪等作出有罪判决。宣判后,11名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2012年10月26日,我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汤继海、刘万友、陈春付、于东军不服生效裁判向我院提出申诉,我院正在依法审查处理。”
7月24日晚7时许,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其官方微博上发布了一条微博,称该院“将于7月27日宣告申诉人汤继海等10人强奸、强迫卖淫、嫖宿幼女再审审查一案的审查结论”。
申诉者称不知法院是否决定再审
在“汤兰兰案”中,被告人刘万友“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2016年刑满释放。
据刘万友讲,他在这起案件发生之前曾做了8年的村主任,在法院的判决书中,刘万友被认定曾与多人一起对汤兰兰进行侵害。出狱后,他提出申诉。
他称,“24日下午4点多接到黑龙江省高院工作人员的电话,电话里让我27日去领关于再审审查的一些材料,但不知道法院的具体决定,心里还是比较忐忑的。”
综合央视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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